一、青岛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
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拥有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视为本市居民,购房时应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在本市服役的证明(原件)。
因在外地服役将本市户籍迁出的现役军人,视为本市居民,购房时应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原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本市户籍居民考取外地大专以上院校,其户籍迁移至外地院校集体户的,视为本市居民,购房时应提交学生证(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原件)和原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青岛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凭上述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第二步:审核:由公安分(市)局核准;
第三步:办理:对于资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青岛买房落户办理时限与费用
①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②费用:不收费。
1.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不动产权的,允许其中的一位产权人或者合同网签备案人申报居住落户。落户申报人办理户口申报时应当提供所有共有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居民身份证以及签字捺印同意其迁入落户的声明。
2.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是指:
(2)承租房屋证明(属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须同时提交产权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
(3) 房屋计租表(投靠落户使用);
4.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网签房屋,房屋权利人及随迁人员落户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内。
最后,青岛市本市居民在买房时需要出示青岛市户口证明,然后根据市购房政策决定购买哪里,如果是购房落户的 ,需要先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再审核完成后才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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