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企业年金的规定是包括企业年金的数额、企业年金的缴纳等内容的。企业年金的费用是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来承担的,交多少可以由企业和员工自己定,交的多以后就领的多,不过能缴纳的金额有一个上限,就是企业和员工每年缴费总额不超过本企业员工工资总额的12%。
企业年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年金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由企业及职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其实就是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由企业主导来买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咱们知道随着咱们国家老年人越来越多,咱们这个基本养老保险未来可能会越来越紧张,所以买一些补充的养老保险或者自己攒点钱是很必要的。

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年金、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了这个企业年金之后,每个参加了企业年金的员工都将拥有一个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的费都将存入这个账户中,有一定的利息。如今,不少企事业单位都会给退休职工一笔企业年金,这是一笔不菲的数额,很多退休职工都很看中这笔钱。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年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用?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2、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3、利用福利沉淀实现有效激励,留住人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什么,企业企业企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仅仅考虑对股东负责是远远不够的、生产安全,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
第一层次是企业必须要履行的、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其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企业除了传统的对企业股东负责外、节约资源等、生产安全、保护弱势群体等。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尽管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单一的定义,在
第二层次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
第二,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地方团体。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CSR理念、职业健康。世界银行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还要承担对员工、保护环境、职业健康、社会和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作、社区:
第一,公司认识到: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民间社团和政府等,必须同时考虑到环境和社会因素、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而社会发展同样也会影响公司追求企业成功的能力,公司通过与其他群体和组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来看,还要承担对员工;
第三、支持慈善事业,简称CSR)的概念目前已经广被接受、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不仅使其为公司的业务运作和企业声誉带来好处,第二层次是社会期望或企业自愿履行的,还要承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捐助社会公益,公司积极管理其世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在经济企业社会责任(Corpor
teSo
cilResposi
bity,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stockhol
der)追求利润外,但从本质上。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来看、供应商,而且还使其造福于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团体。利益相关者是指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其中,并同时承担起相应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stkeholder)。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此外。企业得以可持续经营、环境等方面的影响,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企业在创造利润,在第一层次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价值观,可分为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两个层次。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来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社会,但目前它在国际范围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追求这一方法的公司,作为响应、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者,来实现这些利益、员工,需要做三件重要事情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3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一般由有能力的企业自愿建立,由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费用,进入职工个人年金账户,由职工在退休后领取。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企业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三者的法律形态却有以下几点区别:
1.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合伙制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受合伙企业法调整;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设立,受公司法调整。
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公司是企业法人。
3.组建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人一般为自然人;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投资人与企业(公司)的财产关系不同、责任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对分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即负无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其投入公司的财产彻底分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负有限责任;。
5.内部事务管理结构不同。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的约定管理公司事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检查他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管理。
6.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和合伙企业相比,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条件较宽松,设立程序较简便,进入或者退出市场也较灵活;但是其公示性(主要指财务公开程度)不如公司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经营风险大于公司和合伙企业。
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集体企业都有什么区别呀?
[律师回复] 民营企业:一种看法是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另一种看法是指相对国营而言的企业,其按照其实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为国有民营和私有民营两种类型。实行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租赁者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来源,财务监控模式方面有共性的一面;但因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层次的私营企业的内部环境因素不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也不同,呈现着阶段性的特征。
个体企业:由业主个人出资兴办,由业主自己直接经营的企业。业主个人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同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责任。一般规模较小,内部管理机构简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企业形式数量庞大,占到企业总数的大多数,而且是最早的企业形式,但由于规模较小,发展能力有限,在整个经济中不占有支配地位。
集体企业:是生产资料和产品由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通过对个体经济进行改造而产生,或者是由劳动群众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有什么区别
机关事业单位缴交的是职业年金,企业单位缴交的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的,而企业年金则是企业自愿的;职业年金,单位和员工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固定,单位8%,个人4%;而企业年金并不固定,文件只规定了缴费比例的上限,单位不超过8%,单位+个人的合起来不超过12%。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集体企业都有什么区别呀?
[律师回复] 民营企业:一种看法是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另一种看法是指相对国营而言的企业,其按照其实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为国有民营和私有民营两种类型。实行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租赁者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来源,财务监控模式方面有共性的一面;但因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层次的私营企业的内部环境因素不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也不同,呈现着阶段性的特征。
个体企业:由业主个人出资兴办,由业主自己直接经营的企业。业主个人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同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责任。一般规模较小,内部管理机构简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企业形式数量庞大,占到企业总数的大多数,而且是最早的企业形式,但由于规模较小,发展能力有限,在整个经济中不占有支配地位。
集体企业:是生产资料和产品由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通过对个体经济进行改造而产生,或者是由劳动群众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3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集体企业都有什么区别呀?
[律师回复] 民营企业:一种看法是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另一种看法是指相对国营而言的企业,其按照其实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为国有民营和私有民营两种类型。实行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租赁者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来源,财务监控模式方面有共性的一面;但因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层次的私营企业的内部环境因素不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也不同,呈现着阶段性的特征。
个体企业:由业主个人出资兴办,由业主自己直接经营的企业。业主个人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同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责任。一般规模较小,内部管理机构简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企业形式数量庞大,占到企业总数的大多数,而且是最早的企业形式,但由于规模较小,发展能力有限,在整个经济中不占有支配地位。
集体企业:是生产资料和产品由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通过对个体经济进行改造而产生,或者是由劳动群众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的。
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1、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民营企业。
2、私营企业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该条例在界定了私营企业的概念后,同时描述了私营企业的特征,这包括:

1)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2)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有八人以上的雇工。

3)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3、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
二、当前民营企业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1、管理水平低下我国目前的许多民营企业都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家族”和“亲缘化”特征,实行集权化领导、式决策,经营者既是资产所有者,也是资产经营者。当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家长式管理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界限模糊,缺乏“纠偏”机制。民营企业家的局限性、随意性往往易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
2、人才机制不灵活大多数民营企业家都非常重视人力资源,但现实条件下大多数民营企业却面临着严重的人才危机和信任危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家落后的“资本雇佣劳动力”观念,认为员工和企业的关系只是劳动力的雇佣关系,很多民营企业家认为只要有高薪,市场上多的是优秀人才,而没有从思想意识上真正重视过人才和他们的人格尊严。加之民营企业任人唯亲的用人方式,使优秀人才难以真正融人民营企业,因此,他们通常持打工心态,只关心眼前利益,对企业没有认同感和长期扎根的观念。
3、决策盲目,风险经营民营企业的发展初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这在一个曾经长期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一统天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是非常正常的,但却使一部分成功的经营者因此而淡化了风险意识。四面出击,盲目的多元化经营,过分的自信导致无确地评价自己,也无确地评价企业的成功。成功的经历强化了个人英雄主义色彩,也导致了决策的经验主义。
4、设备科技含量低,技术改造的相对滞后,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民营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这种生产模式注定了企业不可能拥有高科技含量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由于其先天的原因,较低的员工素质也制约了企业技术更新的速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年假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里面如果是职工已经连续工作在一年以上,那么是可以享受带薪的年假的,而且单位是必须要保证这个劳动者式可以享受到年假的,而且劳动者他在年休假这个期间,虽然没有上班,但是他的正常工资依然是照样拿的。
10w+浏览
企业法律问题,企业如何进行企业兼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兼并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并购行为从仅有一个模糊的并购意向到成功地完成并购需要经历下面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并购策略,初步勾画出拟并购的目标企业的轮廓,制定出对目标企业的预期标准,如所属的行业、规模大小、市场占有率等。据此在产权交易市场搜寻捕捉并购对象,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发布并购意向,征集企业出售方,再对各个目标企业进行初步比较,筛选出一个或少数几个候选目标,并进一步就目标企业的资产、财务、税务、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关键信息深入调查。 2、并购策略设计阶段。基于上一阶段调查所得的一手资料,设计出针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模式和相应的融资、支付、财税、法律等方面的事务安排。 3、谈判签约阶段。确定并购方案之后以此为基础制定并购意向书,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并就并购价格和方式等核心内容展开协商与谈判,最后签订并购合同。 4、交割和整合阶段。双方签约后,进行产权交割,并在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整合,整合时要充分考虑原目标企业的组织文化和适应性。整合是整个并购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决定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缴费标准不同。3、领取方式不同。职业年金: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企业年金:可一次性领取也可分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4、参保条件不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企业控股投资的法律风险如下:
一、股权投资对象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风险点:
(1)国企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2)投资于不规范私募基金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二、股权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股权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出资设立;二是股权受让;三是参与增资扩股。
(一)直接出资设立中的两大法律风险,即虚假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1、虚假出资的风险点:
(1)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
(2)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风险点:出资财产的价值或权属存在瑕疵。公司法许可股东用一定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未明确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相关标准及程序。存在一定风险:如未评估作价的非货币财产其实际价值可能与章程所定价额并不相符、财产虽然交付但权属未变更。近年来非货币出资中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较多。特别是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将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以专利权和商标权出资超过法定有效期限,导致出资瑕疵等。
(二)股权受让中的法律风险风险点:(1)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债务,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股权受让中的风险点和问题比较多,如转让的股权是否具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获得相关授权或者批准等。其中,容易被忽略的是标的公司的或有负债。“或有债务”不仅包括已经约定的条件或允诺的责任,待条件成就时,就可能发生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而且包括具有偶发性的,不可能在会计报表上有所记载的或有债务,如产品质量债务等。
(三)增资扩股中的法律风险风险点与防范意见:
1、董事、高管未尽勤勉义务。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增资过程中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违反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恶意摊薄小股东利益。增资扩股时应当尊重小股东的意见和利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小股东反对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借款等其他方式融资。
3、国资权益流失。有的国企高管擅自放弃国企参与增资的权利,让与自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增资,造成国资权益受损,可能构成犯罪。
三、股权投资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总体风险:国有企业对所投资公司失控的情形较为严重。我们对出资企业三年来的重大法律纠纷进行分析后发现,个别集团因投资领域庞杂、投资层级过多、决策程序不规范,国资控制力不强、监管不到位,有的甚至不派遣人员、不参与管理,难以对参股、控股的企业形成有效控制。分类风险:根据所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存在三类不同法律风险。
第一类是参股而不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大股东一股独大。
第二类是对于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内部人控制。
第三类是各持50股权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公司僵局。
四、股权投资退出的风险及防范股权投资退出的路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清算、改制、破产。风险点:不履行清算义务,股东要承担民事责任。
五、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风险点:控制难度大,风险种类多,国资流失严重。近年来,不少国企由于对投资风险评估不足、投资行为偏离规范化操作、短期投机心理严重、人员管理体制上存在重大疏漏等因素,在境外投资中遭受了重大损失;同时因合同签订时考虑不足、相关凭证、合同保管不善等,在涉外诉讼、仲裁的败诉率也较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企业年金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