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判入狱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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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错判入狱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根据被错判的人的基本工资水平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错判入狱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错判入狱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26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错判国家赔偿的人怎么处理?

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有其相应的赔偿标准的,国家机关应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给予行为人刑事赔偿

针对错判死刑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对我们的国家保持信心,虽然由于国家在特殊时期加上司法技术的限制,使得我国冤假以及错案的频繁发生。但是就目前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政策方针方面考虑,对错判国家赔偿的人也进行了一定惩处,也最大程度上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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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判入狱国家要怎么赔偿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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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入狱会注销户口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户籍是公民的身份,判刑人员户籍不会被注销。2003年,公安部推出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取消了被判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省去从户籍地到服刑场所的迁入迁出环节,该举措当年8月2日正式实行。犯罪记录是保留终身的,不会消除。对于未成年人,作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判决时、检察院作出相对不决定时,同时作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未成年人不记录封存决定书》。“注销户口”,是指将原登记在册的户口消除、撤消。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公安户籍部门注销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二是经批准前往、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三是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四是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五是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六是公民死亡的。失踪注销登记第四条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在以前办理结婚手续后女方户口会办理注销然后转移到男方户口上,有时因为过早注销导致登记到男方户口上出现问题,目前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再出现。具体办理手续请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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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狱的罪犯都吃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中国监狱的罪犯都吃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的罪犯都是属于吃“皇粮”的。  吃啥是根据所在地区的生活与饮食习惯来调整,标准管理机关与财政机关核定。在北方,主食大多数是馒头,每人每顿一个,五两左右。菜一般是市场上什么便宜吃什么,加工的时候,由于锅太大,无法翻炒,只能在爆锅、放入菜之后加水煮了,油很少,基本上是水煮菜,很难吃。偶尔吃顿肉菜,肉也少得可怜。有的时候也吃大米,过年吃饺子,再加几个质量好一点的肉菜。大多数犯人能吃饱,少部分饭量大的就吃不饱了,只能自己用家里寄的钱买些方便面什么的补充一下。  罪犯饮食标准的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种,一是货币量标准,二是热量和营养量标准,三是实物标准。我国罪犯的饮食现阶段采用的是实物量标准。《法》第五十条明确了罪犯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即:罪犯生活费按实物标准计算,由国家规定。  罪犯的具体生活标准  罪犯每月的饮食标准为:

1)粮食,17~25公斤;

2)蔬菜,15~20公斤;

3)食油,0.5~1公斤;

4)肉食,
1.5~
2.5公斤;

5)蛋、鱼、豆制品,1~2公斤。  调味品适量、燃料、炊事用具及杂支运输费根椐需要  犯人在里吃什么:  记得一首老歌唱的是里面的生活:“整天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但那是种夸大或过度宣染,事实上也是有人权保障与生活保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五节 生活、卫生  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统一配发。  第五十二条 对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  第五十三条 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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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中国监狱的罪犯都吃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的罪犯都是属于吃“皇粮”的。  吃啥是根据所在地区的生活与饮食习惯来调整,标准管理机关与财政机关核定。在北方,主食大多数是馒头,每人每顿一个,五两左右。菜一般是市场上什么便宜吃什么,加工的时候,由于锅太大,无法翻炒,只能在爆锅、放入菜之后加水煮了,油很少,基本上是水煮菜,很难吃。偶尔吃顿肉菜,肉也少得可怜。有的时候也吃大米,过年吃饺子,再加几个质量好一点的肉菜。大多数犯人能吃饱,少部分饭量大的就吃不饱了,只能自己用家里寄的钱买些方便面什么的补充一下。  罪犯饮食标准的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种,一是货币量标准,二是热量和营养量标准,三是实物标准。我国罪犯的饮食现阶段采用的是实物量标准。《法》第五十条明确了罪犯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即:罪犯生活费按实物标准计算,由国家规定。  罪犯的具体生活标准  罪犯每月的饮食标准为:

1)粮食,17~25公斤;

2)蔬菜,15~20公斤;

3)食油,0.5~1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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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蛋、鱼、豆制品,1~2公斤。  调味品适量、燃料、炊事用具及杂支运输费根椐需要  犯人在里吃什么:  记得一首老歌唱的是里面的生活:“整天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但那是种夸大或过度宣染,事实上也是有人权保障与生活保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五节 生活、卫生  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统一配发。  第五十二条 对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  第五十三条 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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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错判入狱国家赔偿是怎样的?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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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人都入狱了为什么还没判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判刑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羁押在,而是被逮捕后羁押在。  对于犯罪嫌疑人罪行的判定以及量刑,必须由完成,如果案件尚未,说明案件还在调查中,如果已经,会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  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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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冤狱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工作人员行驶权利时,致使当事人受到伤害,按照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国家应当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最新规定为每日315.94元,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应当以抚慰金为主,补偿金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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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入狱二年表现好可以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判刑入狱二年表现好可以减刑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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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获罪入狱怎么办理股权转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获罪入狱,怎么办理股权转让呢
如果股东不幸获罪入狱,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目前主要是通过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股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影响其股东身份,因此
首先看他涉嫌的犯罪对财产转移有没有限制,比如、挪用公款这样的犯罪行为会限制财产转移。
其次如果该股东已经被羁押,不想通过律师,也可以办理委托公证,进行委托或转让股份。
股权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股权转让怎么才算生效呢
1、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2、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司法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3、
其次,股权转让协议的认定应以股东意思自治为原则,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上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未经登记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并不因此当然无效,只是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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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拘留国家赔偿标准为多少?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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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入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后前夫入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小孩未满1岁,可以离婚。有关部门拒绝办理离婚申请是违法的。
2、离婚后,女方需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孩能生活。
3.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没有工作可以用实物抵偿。
5、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话,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用每月应付抚养费来算一共需要给付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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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逮捕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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