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买了新房子,现在想要进行装修。准备请施工队,想要签定合同。不知道最新版装修施工合同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发包人):住所:乙方(承包人):住所:联系电话:邮箱: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 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如甲方另需提供部分材料的除外) 1.5工 期:日历天,即: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除本合同第 5.4条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 乙方应无条件确保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 1.6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二、工程单价及总造价2.1工程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二(年 月 日装修工程预算书 /报 价单)2.2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三、甲方和乙方的责任3.1甲 方:3.1.1甲方指派 为甲方工程代表,工地代表负责:(1)合同履 行过程中对装修工程质量和装修进度进行监督检查;(2)办理装修 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3)与乙方协调和处理在装修中遇到的 必须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3.1.2甲方应按照装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3.1.3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水、电等基本装修必备条件。3.2乙 方:3.2.1 乙方指派 (联系方式:)为乙方驻工地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 保质保量并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 限要求完成施工任务。3.2.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最新的装修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 防火安全规定以及室内装修污染等相关规定, 认真编制工程结算, 严 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装修工程质量。3.2.3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所指定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采购及装 修工作:3.2.3.1乙方应按设计施工图和预算报价表等规定的品牌、规格、 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3.2.3.2乙方采购后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 工地代表同意后方可使用, 经甲方同意后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并不等同于 最终的质量合格。3.2.3.3若在装修中发现乙方以伪劣产品充抵使用或与甲方最初 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不符, 每发现一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直到甲方确认可以使用时止, 甲方同时有权按该批材料和设备价格总额的 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内 直接抵扣。3.2.3.4为了保证包工包料的装修工程质量,甲方有权随时要求 乙方提供材料和设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保修证书等以供甲方核对。 如果乙方没有或者无法向甲方提供上述资料, 甲方可以选择拒绝使用 乙方提供的材料。3.2.4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应 该负责对现场的一切材料、 设施和装修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如发生丢 失或损坏,在乙方无法证明是由于甲方过错导致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3.2.5乙方应该谨慎施工并全权负责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或者第三 方的安全责任:3.2.5.1如果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施工人员或者第三方伤残或者 死亡的, 会导致甲方在装修后的心理舒适度严重降低并且会增加甲方 不必要的相关协调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 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2.5.2如施工人员或者第三方因为施工受伤或者死亡,乙方应 该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造成甲方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 工期逾期损失及诉讼费、 律师费、 公证费等必要的维权费用)的,乙方应当赔偿。3.2.6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家具、陈设和工 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抵扣相应的装修进 度款。3.2.7甲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其他装修项目,乙方应该无条件 予以配合。3.2.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 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3.2.9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应该负责清 理并打扫装修工地现场。 如乙方拒绝清理并打扫, 甲方可以拒绝接收 使用并有权聘请家政公司清理工地现场, 由此发生的清理费用可以从 工程进度款中予以相应扣除。3.2.10乙方应该妥善保管装修过程中购买材料和设备的《产品说 明书》 《质量保修卡》等资料,在装修工程完成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 格后,乙方应该向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 进度款。3.2.11乙方需将企业经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 质证书以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并加盖乙方公章交付甲方, 以供 甲方保存。四、工程价款结算方式4.1本合同的价款结算方法:4.1.1乙方在预算报价中的工程量大于实际的工程量的,甲方有 权在工程款结算中相应扣减。4.1.2乙方如有实际未完成的工程,甲方有权按未完成工程量的 报价相应扣减工程结算价。4.1.3乙方在预算报价中的工程量小于实际的工程量或者有漏报 的工程量部分的, 视为乙方在报价中的对甲方的让利部分, 甲方不予 增补费用 , 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4.2因甲方工程变更或者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增减工程量的确定,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此所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 工程量价格按照以下 方式确定:4.2.1装修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装修工 程预算书中已有的价格确定。4.2.2装修工程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 似价格确定。4.2.3装修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 照相关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价, 主要材料价格及范围由甲方认 可后确定。4.3乙方同意对原来的工程总造价予以相应调低,则调低后的本 合同确定的工程总造价除以原来装修工程预算书确定的工程总造价 即为乙方同意的优惠率:优惠率 =() /()×100%= %。双方同意在结算时对工程量按照 上述优惠率进行计算。 如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 双方同意也按照 上述确定的优惠率进行结算。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双方根据确定的优惠 率计算结算总价款, 甲方从结算总价款中计提总价款的 %作为质量保 修金。乙方提交工程结算的有关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叁份)送交甲 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1个月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 同意。 并在审查期限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 付清乙方工程结算尾款 (不 含保修金)。4.5甲方向乙方的付款方式:本合同的工程付款进度安排如下:(1) 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 7个工作日 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作为备料款。(2)完成总造价的 30%,经甲方确认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 的 %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