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阻碍消防车的处罚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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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行为人故意阻碍消防车的话,情节较轻的话,会被罚款两百元或者是进行警告。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就会罚款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对当事人进行拘留,一般拘留会超过五日,但通常会在十天以下。
故意阻碍消防车的处罚有什么

一、故意阻碍消防车的处罚有什么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会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消防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等五类。

1、警告

警告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警告,声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的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一种处罚形式,属于申诫罚,警告主要适用于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行为。

2、罚款

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处罚,属于财产罚。被处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从事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和财物无偿收归国有的处罚。

4、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对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剥夺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某项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权利的行政处罚。

故意阻碍消防车的处罚有如果机动车车辆在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避让车辆或者故意超车的话,那么会对行为人进行罚款两百,除此之外还会扣除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三分,情节严重的,会对当事人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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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律师好,我在四年前因阻碍交通,防碍执法,有点同地方派出所唱对台得罪了人,被关看守所28天,后来找人办的取保候审,一年后还是找人退了我保证金不了了知,其他什么都没了。可我在派出所查还是一条取保候审的刑事记录在哪。明明没有过检察院和法院可给我挂一条刑事记录,心里很不甘。有什么办法申诉
[律师回复]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
(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
(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
(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各地法院有了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地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而定。
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
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承担责任,是驾校还是学员?
根据司法解释,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7、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8、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应由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9、不具备上高速资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10、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道路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行为人来承担,如果能证明道路的管理者有过错的话,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1
1、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1
2、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应由多个侵权人按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1
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颁布之前争论比较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最多,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该人身伤亡,包括精神抚慰金。
1
4、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有涉及,但批复的表述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合理的停运损失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1
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1
6、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1
7、商业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请求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的话,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1
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
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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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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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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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2
5、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如果损失超过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未超过各交强险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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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平均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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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一各交通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的,一个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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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
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转交给他们,一种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司法解释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哪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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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有关交通案件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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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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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故意妨碍消防车拘留几天?
如果是故意妨碍消防车拘留几天是要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来确定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可以处警告或罚款,乃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在道路通行的驾驶员,必须主动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为安全救援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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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
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转交给他们,一种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司法解释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哪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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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有关交通案件的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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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执行职务的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阻碍执行职务怎么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处罚比较严重,二者侵害的主体造成的后果无区别。阻碍执行职务罪裁量标准: 1.情节矫情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挡处罚:处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根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执法该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阻碍执法该怎样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7日13时许,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暂扣静兰路一米粉店违章占道堆放的物品。该店黄某文、韦某迁、黄某琼3人持板凳、勺子等阻碍执法,数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黄某文还亲吻执法人员。视频显示,一开始城管准备暂扣桌椅,一名年轻男子直接坐到桌子上阻止。随后,城管坚持要将桌子抬走,弄翻了桌子和坐在上面的男子,男子于是开始动手阻挠。店里的两名年轻女子也操起餐具和垃圾桶,朝城管身上乱扔。随后,情绪越来越激动的男子拿起板凳恐吓城管,并强行拿走被暂扣的板凳。当他的行为被城管队员大声劝阻时,男子突然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举动。这突如其来的一个吻引爆了现场的气氛。几名城管一拥而上,打算控制住这名男子,而旁边提着平底锅观望的年轻女子则不断用锅底击打城管,现场乱成一团。但是仔细观看视频我们发现,执法的城管还算比较克制,始终没有做出击打动作,只是把年轻男子按在了地上控制住。随后,餐饮店的其他人报了案。几分钟后,现场气氛平静下来,城管向餐饮店店主递交了整改通知书,但被店家一把撕碎。今天上午,柳州市公安局柳东派出所对这起事件进行了调查。阻碍正常执法怎么处罚公安机关仔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观看现场视频后,认定城管部门属于正常执法。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黄某和另外两名女子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罪。目前,黄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八天的处罚,另外两名女子由于有孕在身,同样被处以拘留,但不予以执行只留案底。
阻碍交通执法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规范自由裁量权方案:
(1)初次违法,情节较轻,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处警告。
(2)再次违法的,视为情节一般,处200元以下罚款。
(3)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①多次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
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造成危害后果的。承办科室: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各派出所交警对于阻碍执法的情况,要明确基本原则,即对于轻微“软式”阻碍执法要慎用武力,劝说解释为主,耐心解释,强化引导,适当采用口头警告和徒手制止,慎用警械武器。对于暴力抗法要果断处置,基本流程“口头警告-应急支援-果断制服-迅速带离-盯办案件-舆情监控”。遇到阻碍执法时,应当先行口头警告,同时及时报请支援,保持警力优势,整体协作,连同作战。对于暴力阻碍执法的或现场围观人员较多的,要迅速控制人员,带离现场。要加强现场证据的收集,做好案件后期处置的法律支撑,协助案件办理单位依法查办。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
1、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2、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3、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4、当事人对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有权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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