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分配房没有证强拆怎么办
住单位宿舍遇强拆可以要求拆迁单位进行赔偿,或者让拆迁单位承担临时住宿的费用,若单位的产权归单位,那个人是不能得到任何补偿的,对业主的生活也没有影响,且拆迁补偿的标准,以当地的实际为准。
单位宿舍被拆除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需要看房子的产权归属,假如房子的产权归单位一切,拆迁补偿则是归单位,假如是归个人一切,拆迁补偿则是归个人。
假如单位的产权归单位一切,关于房主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并且也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假如单位产权现已归个人一切,并且获得房产证的,可以要求相关拆迁部分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的标准,以当地的实际为准。
二、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拆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综上所述,当事人遇到房屋被强拆的情况,要冷静保留证据,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定强拆违法。判定违法的标准主要是强拆没有得到法院决定,强拆程序不合格,强拆实施部门没有给当事人补偿及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如强拆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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