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财产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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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婚姻无效的财产怎么处理

一、婚姻无效的财产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二、无效婚姻的界定

(一)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如果无效的话,那么就是自始无效,所以之前婚后的一些获得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分割的时候也不需要按照法律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应当按照普通的共同共有来分割,但是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的话,就可以按照协议内容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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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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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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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3、适用婚姻法《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应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婚姻无效或者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都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但是审理这类案件的具体处理原则却各不相同。要是你在生活中遭遇了这样的问题,保险期间还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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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财产认定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 1)重婚; (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财产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 1)重婚; (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的财产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 1)重婚; (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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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处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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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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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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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无效财产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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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对于您所提的“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做以下回复: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任何向法院起诉婚姻关系无效的诉讼案件,法院一旦核实男女双方各的情形确实满足被徐昂婚姻无效的条件,那么不管被告是否同意离婚,都一定会宣告双方的夫妻关系终结,然后根据原告、被告的需要,来确定是否需要宣判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以上就是关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解答,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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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怎么处理财产?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照一般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原则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处理,在分割时按照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财产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分割。关于婚姻无效怎么处理财产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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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解决婚姻无效财产问题,如何解决婚姻无效财产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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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财产怎么处理,如何避免婚姻无效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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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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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财产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姻无效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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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财产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无效婚姻怎么分财产
[律师回复] 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5、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6、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7、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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