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当第三者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军人当第三者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构成重婚犯罪等同样需要依法追究相关刑事处罚责任,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但是如果单纯只是出轨并未构成重婚等犯罪行为,不触犯法律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军人当第三者怎么处理?

一、军人当第三者怎么处理?

军人当第三者的也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到法院来起诉处理,达到重婚罪立案标准的,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如果存在军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现役军人婚内出轨会怎样的?

法律有对军的人婚姻有保护条例,因此军人出轨的影响会更恶劣,一般会影响仕途发展,严重的话可能会被开除

1、纪律处分,现役军人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属于违背社会公德,这个时候需要进行严肃处理。而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到部队进行投诉,请求部队帮助。这个时候现役军人,往往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刑事犯罪,在现役军人有出轨行为的情况下,其实也是会被认定为破坏军婚罪的,这个时候自然会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3、离婚赔偿,法律对军婚是有特殊保护的,在一般情况下非现役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必须经过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不过要是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话,则此时也是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而这里只要有证据证明出轨行为已经构成了《民法典》中规定的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则此时就属于重大过错。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其配偶可以要求作出离婚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军人也是属于公民,犯了法同样需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军人当第三者如果存在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达到了重婚的违法事实的,也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处理的,但如果未达到重婚的标准不构成犯罪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军人当第三者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62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无锡152****433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85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363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给军人当第三者的后果是什么?
给军人当第三者可能造成破坏军婚罪,也就是明知是现役军人有配偶还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军人配偶是可以直接向部队进行投诉,那么对应的军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判断当事人属于第三者还是第三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机动车“车上人员”的认定,《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人。”《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
A款)》也有类似规定。《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
B款)》中对“车上人员”的解释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根据以上规定,要判断因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是否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时是否身处被保险车辆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车下人员”。由于“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身份可因时间、空间的变化而转化,交通事故发生时间的确定尤为重要。如果保险合同中还有更具体的约定,还要依据该约定综合判断。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属于“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与其能否在本车的交强险范围内获得赔偿有着密切联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条例规定中可知交强险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是不予赔偿的。交强险虽然是一种强制保险,但其本质上讲仍然是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一种。“车上人员”与“第三者”本是不相干的两方,互不干涉,但两者的角色却是可以互换的,机动车辆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机动车辆之上,所以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车上人员”和“第三者”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也就是说“车上人员”和“第三者”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那么,在我们确定了“车上人员”与“第三者”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前提下,又引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界定转化的时间点对于转化的时间点,应当以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已经脱离本车为认定本车人员转化为第三者的标准,而不应是事故发生时瞬间或者损害发生时受害人脱离本车作为判断标准。例如,彭某乘坐王某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经碰撞后,彭某被甩出车外受伤。从该事例看,如果我们以事故发生时瞬间或者损害发生时受害人脱离本车作为判断标准,那么彭某则应认定为“第三者”,无疑,就本例子看,彭某被认定为“第三者”对于交强险保险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彭某在该事故中属于被搭载人员,事故发生前在保险车辆上,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车辆碰撞被甩出车外的,应认定为“车上人员”较妥当。(责任编辑:木土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军人出轨军嫂应该如何治理第三者
军人出轨军嫂是没有办法治理第三者的,因为第三者不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出轨罪,军人及第三者都只受道德谴责,军人出轨的行为是不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军嫂发现另一半出轨后,离婚时可以让另一半付赔偿金,或者可以到部队举报对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军人出轨军嫂应该如何治理第三者?
军人出轨军嫂对于第三者无法治理,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第三者,或者通过离婚让配偶支付赔偿金,因为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发现军人出轨后,军嫂是可以像部队投诉的,一旦事实存在,那么军人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当中有第三者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军嫂出轨会第三者怎么处理
军嫂出轨会第三者构成破坏军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长期在部队执行任务,与配偶长期的分居两地,奉献出自己的时间来保家卫国,所以我国对于军人婚姻在法律上给予了最大的保护,军嫂与他人非法同居或者结婚就构成了犯罪。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车上的当事人是否属于第三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机动车“车上人员”的认定,《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人。”《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
A款)》也有类似规定。《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
B款)》中对“车上人员”的解释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根据以上规定,要判断因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是否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时是否身处被保险车辆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车下人员”。由于“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身份可因时间、空间的变化而转化,交通事故发生时间的确定尤为重要。如果保险合同中还有更具体的约定,还要依据该约定综合判断。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属于“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与其能否在本车的交强险范围内获得赔偿有着密切联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条例规定中可知交强险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是不予赔偿的。交强险虽然是一种强制保险,但其本质上讲仍然是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一种。“车上人员”与“第三者”本是不相干的两方,互不干涉,但两者的角色却是可以互换的,机动车辆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机动车辆之上,所以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车上人员”和“第三者”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也就是说“车上人员”和“第三者”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那么,在我们确定了“车上人员”与“第三者”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前提下,又引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界定转化的时间点对于转化的时间点,应当以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已经脱离本车为认定本车人员转化为第三者的标准,而不应是事故发生时瞬间或者损害发生时受害人脱离本车作为判断标准。例如,彭某乘坐王某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经碰撞后,彭某被甩出车外受伤。从该事例看,如果我们以事故发生时瞬间或者损害发生时受害人脱离本车作为判断标准,那么彭某则应认定为“第三者”,无疑,就本例子看,彭某被认定为“第三者”对于交强险保险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彭某在该事故中属于被搭载人员,事故发生前在保险车辆上,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车辆碰撞被甩出车外的,应认定为“车上人员”较妥当。(责任编辑:木土土)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军人老婆出轨如何处理第三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军人老婆出轨如何处理第三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判断当事人是属于车上第三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机动车“车上人员”的认定,《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人。”《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
A款)》也有类似规定。《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
B款)》中对“车上人员”的解释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根据以上规定,要判断因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是否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时是否身处被保险车辆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车下人员”。由于“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身份可因时间、空间的变化而转化,交通事故发生时间的确定尤为重要。如果保险合同中还有更具体的约定,还要依据该约定综合判断。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属于“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与其能否在本车的交强险范围内获得赔偿有着密切联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条例规定中可知交强险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是不予赔偿的。交强险虽然是一种强制保险,但其本质上讲仍然是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一种。“车上人员”与“第三者”本是不相干的两方,互不干涉,但两者的角色却是可以互换的,机动车辆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机动车辆之上,所以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车上人员”和“第三者”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也就是说“车上人员”和“第三者”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那么,在我们确定了“车上人员”与“第三者”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前提下,又引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界定转化的时间点对于转化的时间点,应当以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已经脱离本车为认定本车人员转化为第三者的标准,而不应是事故发生时瞬间或者损害发生时受害人脱离本车作为判断标准。例如,彭某乘坐王某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经碰撞后,彭某被甩出车外受伤。从该事例看,如果我们以事故发生时瞬间或者损害发生时受害人脱离本车作为判断标准,那么彭某则应认定为“第三者”,无疑,就本例子看,彭某被认定为“第三者”对于交强险保险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彭某在该事故中属于被搭载人员,事故发生前在保险车辆上,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车辆碰撞被甩出车外的,应认定为“车上人员”较妥当。(责任编辑:木土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军人当第三者怎么处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