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提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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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诉欠钱不还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递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人民法院受理后,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提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一、欠钱不还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欠钱不还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递交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人民法院受理后,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追讨欠款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1、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2、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的,但是在讨债的时候也是需要讲究方式方法的,方法对了才能早日追回欠款。而讨债的进行是要在合理合法的进行,不能利用违法的手段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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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诉讼时需提交什么材料
通常准备资料: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结算审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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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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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应提交如下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提交如下材料
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被告、第三人)人数提交状副本。(署名:自然人须手写签名;法人、其他组织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
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告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一份;原告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各一份)。
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一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其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除提交其身份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交相关部门出具其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
提交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复印件正本一份(按要求填写证据交接清单,置于证据复印件首页装订好),并按对方当事人(同上)人数提交证据复印件副本。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按规定提交)。
时,如申请财产保全的,另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状各一份。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要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申请保全其他财产的,要提供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物的权属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可到区、市工商局查询打出电脑咨询单)
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到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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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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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6)人签名、日期。
(7)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诉讼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7)人签名、日期。
(8)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事由应当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前述事由
(1)
(3)(12)(13)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申请再审主体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载明: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基本情况
(2)原审名称,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案号。
(3)具体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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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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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6)人签名、日期。
(7)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诉讼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7)人签名、日期。
(8)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事由应当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前述事由
(1)
(3)(12)(13)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申请再审主体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载明: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基本情况
(2)原审名称,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案号。
(3)具体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盖章。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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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诉讼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6)人签名、日期。
(7)状用
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诉讼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7)人签名、日期。
(8)状用
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事由应当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前述事由
(1)
(3)
(12)
(13)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申请再审主体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载明: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基本情况;
(2)原审名称,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案号。
(3)具体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盖章。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近几年来、离婚成为了热门话题,尤其是80后、90后离婚率逐年递增。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有时诉讼则成为了不可避免的事情。首先我们要知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明白诉讼管辖,接着再考虑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那么在提起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以下将详细说明。(1)在当事人向受理诉讼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当事人的起诉书。起诉书应该准备两份,起诉状和副本各一份。同时,如果委托了律师应该准备律师委托授权书。在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还有就是子女抚养的部分,并且还要提出相关的证据。(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也就是能够证明你们已经结婚了的相关证件、材料;还有就是夫妻关系存续证明书这个证书就是用来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在起诉之前和合法有效的并且一直存续至今;(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相当于里一个表出来包括你们双方共有的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4)夫妻感情已经不合或者没有不合的相关证据,也就是说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或者是有家庭暴力的行为,这其中包括家庭冷暴力和武力,对自己造成了精神伤害或者身体上的创伤;(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这里面就包括4点里面的,比如对方出轨了,包养小三之类的都可以算作过错的证据;(6)要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身份证。这里面包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没有的也可以找相关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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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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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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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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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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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和提交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因此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的收费也有所差异。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同时,由于每个律师的资质不同,办案经验不同,同一地区的不同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但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目前律师收费通常的标准有两种:
一种是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另一种是风险代理,即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诉讼离婚中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要加收1%的诉讼费。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诉讼离婚中的房产评估费:
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价值有较大争议,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一般每个都会与几个房产评估机构保持这种业务联系,让当事人在这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这个费用收取也是要看房价的,但至少都会在2000元以上,房价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二、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1、离婚状。当然也可以到口头,会做相应的记录。
如何写离婚状呢?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的,会做记录,需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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