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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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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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合法的。因为发生了医疗纠纷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不能够直接的委托医疗鉴定机构对此进行鉴定,而是由相关当事人共同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进行鉴定。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合法?

一、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合法?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合法的。医疗纠纷向人民法起诉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鉴定程序启动方式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进行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

2、收集相关证据

当事人可以将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发票、病情证明、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等)作为证据固定下来。

3、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拟,里面也有很多的模版可以参考。

(2)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信息个人难以调取,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3)相关证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医院就诊记录等等。

4、开庭审理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诉阶段。

5、判决

开庭后,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判决,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关于司法鉴定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非常关注的,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不能够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情况之下,是可以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诉讼,而在诉讼过程当中的话,也是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此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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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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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二、产生纠纷原因
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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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转包而产生的纠纷: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设工程转包被法律所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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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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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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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法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后,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限公司扩能改造工程,于201年 9月 12 日在锦州(地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试验检测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乙方按照甲方委托单委托项目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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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乙方按照下列要求完成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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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坚持标准、科学公正、数据准确、服务诚信的质量方针,维护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坚定不移地执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
4、其他要求:
. 承诺对自己的检测结果负法律责任。
. 按规范和标准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和检查。
. 达到检测条件后,严格按检测规程作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测工作(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
. 试验完毕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 提供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扫描件。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协助乙方获取检测工程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以保证检测结果数据的精准。
2、 帮助乙方做好与检测有关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 路基土方部分收取技术服务费(检测费用)60000.00元。
2、 其它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等部分技术服务费(检测费用)按检测实际数量结算收取。(ps.后各项附单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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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填写全称)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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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双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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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甲、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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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自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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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
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
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依其职权,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诉讼活动。
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
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各种鉴定机构各有利弊。民间鉴定机构作为纯市场主体,其优点是服务意识较强,委托人或许能有一点“上帝”感,其缺点在于片面性,结论不易被采信。
医学会的优势在于医疗技术力量雄厚,其劣势在于同行情结与法律欠缺,其缺点在行政处理时还能被掩盖,但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总难免暴露出来。医学会鉴定多数时候显得同行相护,个别情况同行相侵鉴定人不署名、不出庭使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具有致命的程序缺陷鉴定结论总是注重是否医疗事故,对案件来说往往答非所问。司法鉴定的优势在于中立性强,与案件处理的协调性强,缺点在于医疗技术力量不充分,常常需要聘请专家,费用较大,否则可能因技术不全面而影响鉴定的科学性。
医疗纠纷发生后,选择医疗技术鉴定机构需要高度重视,与案件的处理的最终结果息息相关。
鉴定机构的中立性与专业水平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但中立性更应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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