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境罪和实施恐怖活动罪犯罪客体一样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二者的犯罪客体是不一样的。偷越国境罪它主要侵犯的是我国的国境管理制度儿恐怖活动罪的犯罪客体,它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群,也包括我国,也包括外国人的生命安全和其他的财产安全,而且是属于国际公认的犯罪活动。
偷越国境罪和实施恐怖活动罪犯罪客体一样吗?

一、偷越国境罪和实施恐怖活动罪犯罪客体一样吗?

不一样。

1、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2、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二、偷越国境罪怎样判刑?

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包括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三次以上或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犯的;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等情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其偷越国(边)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表现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车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虽然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但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例如有人藏在进出国(边)境的飞机、船只、汽车里,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装货的集装箱或行李箱中。

三、实施恐怖活动罪怎样判刑?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因此偷越国境罪和实施恐怖活动罪它是属于不一样的犯罪客体,偷越国境罪他一定是情节严重才可以构成此罪,而实施恐怖活动罪,他不管是在我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是属于国际公认的犯罪活动,它的危害相比会更加严重,他危害的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群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偷越国境罪和实施恐怖活动罪犯罪客体一样吗?
一键咨询
  • 151****0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7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88****192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188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26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恐怖活动犯罪有哪些罪名?
一般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以及还有洗钱罪;再者就是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只要是有采取暴力、或者是破坏、以及恐吓或者其他手段实施的行为,都是可以认定为犯罪。遇到恐怖活动犯罪有哪些罪名不清楚时可以参考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么样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符合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从犯罪主体上来看的话是一般的主体,而犯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就是表现监护卫生存在故意的态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资助,帮助恐怖活动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乘客谎称航班遭恐怖袭击,乘客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乘客谎称航班遭袭击,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反了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尚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编造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信息罪。  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2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帮助恐怖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帮助恐怖活动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乘客谎称航班被恐怖袭击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乘客谎称航班遭袭击,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反了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尚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编造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信息罪。  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进行恐怖活动关多少年?
如果是积极参加恐怖活动通常是在3~10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会对当事人并处罚金,如果当事人是其他的参加人员,那么他参加了恐怖犯罪,通常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对当事人处拘役,但是对当事人很可能是要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还很可能对当事人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看到新闻里提到有关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我不明白,请问一下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怎么判刑呢?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确定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如何确定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乘客谎称航班遭恐怖袭击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乘客谎称航班遭袭击,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反了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尚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编造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信息罪。  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2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参加恐怖组织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组织,是指行为人首倡、鼓动、发起、召集有实行恐怖活动目的的人结合成一个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领导,是指恐怖组织成立以后,恐怖组织的领导者所实施的策划、指挥、布置、协调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积极参加,是指自愿加入恐怖组织,并且积极参加谋划、实施恐怖活动。其他参加,是指行为人虽然不是恐怖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积极参加者,却经过一定方式,加入了恐怖组织,成为了恐怖组织的一名成员。恐怖组织由于其规模大小、组织严密程度不同,故而参加这些恐怖组织的方式也不同,有的是口头方式,有的是书面方式,有的要通过一定的手续,甚至还要举行一定的仪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参加的,只要实际加入,就是参加。
恐怖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了长期、有计划地实施恐怖活动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的一种。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组织行为之一者,便成立本罪。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比如既组织又领导恐怖组织的,也只成立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并且,该组织事实上是否开始实施恐怖活动如杀人、爆炸、绑架等,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行为人如果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后又实施了杀人、爆炸、绑架等恐怖活动犯罪的,则应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其他相关的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即行为人以长期实行某种或某几种恐怖犯罪活动为目的,明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却仍然故意组织、领导;或者明知是恐怖组织而积极参加或参加。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犯罪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打击社会,有的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有的是为了图财贪利,还有的是人格变态等。无论犯罪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我一个朋友跟着旅行团去边境玩,但是他还没有办理护照之类的,就走到边境那边去了,请问偷越国边境罪客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其偷越国(边)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表现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车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虽然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但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例如有人藏在进出国(边)境的飞机、船只、汽车里,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装货的集装箱或行李箱中。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实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为的,都是偷越国(边)境行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仅只是涂改、伪造了出入境文件,还没有进一步实施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就不能构成本罪,而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如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对外国人入境后在我国非法居留、停留的,或者到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的、都不能视为偷越同(边)境的行为、不能以本罪论处。
根据本条的规定,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边)境的;
(3)偷渡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相威胁的;
(4)介绍、引诱多人一起偷渡的;
(5)在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此规定,在实践中认定该罪时仍可参照。具体地,应结合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行为的方式及造成的后果、偷越国(边)境的次数等因素予以全面分析,综合认定。对那些边民、渔民为探亲访友、赶集、过境作业等原因偶尔非法出入国(边)境;或者是为贪图省事而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不严重的,以及因听信他人唆使、不知道偷越围(边)境是违法行为而偷越国(边)境等情况,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在国(边)境地区误出误人的,更不应作为偷越国(边)境罪处理。偷越国(边)境的一般违法行为,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批评教育,使其改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偷越国境罪和实施恐怖活动罪犯罪客体一样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