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会造假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8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书一般是不会被造假的。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结果不满意或者被造假的,可以当场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对交通事故进行重新的责任认定,并且证实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真伪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责任书会造假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会造假吗?

交通事故责任书一般是不会被造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的法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的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复核申请内容是什么?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书一般是不会被造假的,如果接到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当事人对于该责任认定书的内容不满意或者对其真伪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鉴定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真伪,以便证明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合理有效地。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责任书会造假吗?
一键咨询
  • 153****2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书会造假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会造假吗,交通事故责任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弟弟之前在一家商品公司上班,没想到他跟结个工人一起造假了好几份证明书,咨询下质量证明书造假判几年
[律师回复] 《产品质量法》中的质量证明书造假判几年 第二十六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 具备产品当应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
3、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5修订)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析说明]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推动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编造虚假事实,编造假造虚假故意构成何种犯罪
[律师回复]
一、为获理赔编造虚假事实欺骗保险公司被告人A经营的货车给货主B拉桔子到漳州诏安。次日凌晨2时许,车由无证的C驾驶至漳州平和诏平线路段发生翻车事故,造成C当场死亡,车上的A、D、E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当日上午,福建省平和交警向被告人D和被告人A作笔录,被告人D如实陈述了发生事故的经过。当日下午,伤亡人员的家属林孝传、吴某某、陈某某、F等相继赶到了平和县医院后,得知当时车由无驾驶证的C驾驶,保险无法理赔时,为了取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就商量决定叫有驾驶证的D承担下来,并对被告D因此而被吊销驾驶证所引起损失的补偿问题也达成协议,被告人A同意。
第二天,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到平和交警大队找经办人G送2000元“疏通关系”后,平和县交警大队民警H等按六被告人意思作了虚假的笔录,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D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12年2月,A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漳平市支公司取得保险索赔款82695.59元。后因分赃不均而案发。
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文认为,被告人A、D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保险法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2695.5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依法处罚。而被告人吴某某、林孝传、陈某某、F不能成为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
首先,根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他不具备此身份的人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该条
第四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可以构成该罪的共犯。因构成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和共犯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上述四被告人均不属于保险诈骗主体和保险诈骗共犯的主体;
其次,被告人吴某某等四人在实施指使被告人D改变供述时,是在交警部门侦查阶段实施了,是侵犯了交警部门的侦查管理秩序,是的一个行为,他们虽然与被告人A、D有共同诈骗保险故意,但他们所实行的指使被告人D作虚假供述客观上是防碍了交警部门正确作出责任认定,与保险诈骗直接结合的是事故的责任认定行为,他们指使他人改变供述的行为与保险诈骗行为是间接结合,不是共同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必不可少环节,他们侵犯的交通证据管理秩序,不能成为保险诈骗的共犯。因此,被告人吴某某、林孝传、陈某某、F在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过程中,用威胁等方法指使被告人D向平和县交警作伪证,其行为应当是构成妨害作证罪。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同于鉴定结论,也不同于证人证言,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而不可以作假。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朋友在工地上搬砖时受了点伤,但是没有过工伤鉴定,想问一下工伤认定书造假的话,被发现了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一、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所以还是不要轻易工伤认定书造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学历造假承担什么责任?
学历造假可能需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到六个月拘役、二个月到三年管制等的刑事责任,法院量刑的原因是学历造假者涉嫌犯了伪造国家证件罪,当然具体是否会被量刑,需要由法院审理案件之后来确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举报造假造假,立案还会被撤销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可以撤诉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贩私、和变相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以下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情况,均可投诉到工商局。如被投诉内容已经解决,可以申请撤回投诉。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样识别假币,伪造假币,伪造假钞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市民如看到其他人持有大量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时,分两种情况处理:若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它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报告公安机关查处;若数量较少,则由金融机构2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还必须向假币持有人正式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持有人若对被收缴的伪造、变造人民币持有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经鉴定为真币的,则按照面额予以兑换;经鉴定为假币的,则予以没收。 对于后而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应如何认定?这里涉及伪造者与持有者,伪造者与使用者的相互关系问题,分而论之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也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在伪造后而持有假币场合,持有就失去的意义,并成为罪这个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对于伪造行为后而使用假币的认定,则有不同的意见。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有的认为已经构成数罪,即罪和诈骗罪(当时没有规定使用假币罪),主张实行两罪并罚;有的虽然也认为构成数罪,但坚持按牵连犯处理。我们认为,使用不同于持有,它不是伪造行为引起的,因此,对使用假币的行为进行单独评价是必要的。至于如何处理,我们倾向后一种意见。因为是为了使用,存在着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从一重罪论处是适当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老板造假员工有责任吗?
老板造假员工不一定有责任,但是员工需要举证自己并没有参与到造假的活动之中,若是无法证明的,那么员工就会被认为是造假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此时就会根据员工在造假活动之中担任的角色来判处法律责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伪造或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证书,号牌证书
[律师回复]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这里规定了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是,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所谓“伪造”,是指没有制作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的行为。二是,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所谓“变造”,是指对已经领取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通过涂改等方式,改变其记载内容的行为。三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自己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使用的行为。 第二,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伪造、变造的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后进行使用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7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有一个软件著作权,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造假吗
[律师回复] 您好!你咨询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造假吗,律师告诉你当然不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投放市场,确保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二、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软件产品登记: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三、保护期限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软件产品登记保护期限为5年 。软件产品登记的程序是 先有著作权证 和 相关营业执照 外加测试合格证书 才能进行产品登记。
著作权是你的权属所在,是软件开发完后可以自动 或 法律上登记程序而得到。
软件产品登记是你具有了三证后,具有了软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法律凭证。 (简单点就是 销售许可证)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
2、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书会造假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