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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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的。如果双方明明已经构成了借款的关系,并且借款已经到账的,对方却不承认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转账记录和他人的证词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的。
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吗?

一、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吗?

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的。在对方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如果当事人有借条,在追债时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没有借条,就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等方面的证据了。但是有些证据的收集并不简单,必要的时候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纠纷,这样能够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三、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如果构成了借款的关系但是其中的一方却不承认了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必须要及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没签署借条的转账的记录或者是担保人、证人的证词都是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材料。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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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法庭上不承认自己写的借条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告在法庭上不承认自己写的借条怎么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审判的。
债务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在自己非自愿或被欺骗的情况下写下的借条和收条,可以要求判决借条和收条无效或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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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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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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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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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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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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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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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承认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借钱不承认怎么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事情只能说必须依靠对方的自觉了,毕竟这样的没有任何的证据的事情,你是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所以以后也要注意这样的事情,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就是这样的意思。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只有转账记录,有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有对方承认借款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录音和录像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债务的事实的话,打官司可能赢。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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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没写利息可以承认吗
如果你和别人签了个借款合同,但是上面没说要给利息的话,那就只能当作没利息。所以,要是借条上没有明确写出利息这回事儿,借款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别人他们当初就没说要给利息。但是如果你们对这个问题有不同意见,而且也没法再商量出什么结果来的话,这时候就要看你们当地的规矩,或者看看你们平时都是怎么做生意的,或者看看市场上的利率大概是多少,然后根据这些情况来决定利息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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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法律承认欠条的写法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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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公司不承认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书公司不认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认同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诉讼请求用人单位履行相关义务。 工伤认定所须材料书面 一、《工伤认定申报表》(统一格式)。附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医疗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记录复印件。 其它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须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害、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备注说明: 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在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时,可以提供下列材料。经工伤认定机构审核后视作有效证据。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经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 1、企业工商注册证明(企业基本情况、到工商局档案室打印); 2、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考勤记录; 3、两人以上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受伤职工的上岗证(牌); 5、其他有效证明(记工单、有效收据等)。
只有转帐记录,有对方默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有庭审前对方承认借款的笔录(并签了字)没有写借条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录音和录像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债务的事实的话,打官司可能赢。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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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没写借条不认怎么办
在涉及到借贷纠纷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倘若借款人未能向审理方提交诸如借据、协议等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那么作为贷款方的出借人有权通过多方面的间接证据,例如当事人的诚实陈述、人际证明、电子数据等手段,来证实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肩负着必要的举证责任,证明其所声称的借贷事实真实发生过。若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他们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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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借钱不承认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口头借钱不承认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事情只能说必须依靠对方的自觉了,毕竟这样的没有任何的证据的事情,你是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所以以后也要注意这样的事情,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就是这样的意思。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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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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