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经过法院审理并宣告婚姻无效成立的,判决书下达之后双方均回归到未婚状态,并不是离婚。
无效婚姻是因男女双方的结合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离婚是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既存的合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无效的婚姻被撤销后,当事人是处于未婚的状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二、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
1、基本功能不同
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法的尊严。
2、前提不同
离婚是已成立而又完全有效的婚姻,因婚后发生的原因向将来消灭婚姻的效力。因而合法有效的婚姻存在是离婚的前提;而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结合在成立之始就存在重大瑕疵,因而原则上从缔结之日起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终止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因而只有离婚双方当事人才能提出离婚之诉。无效婚姻是当事人违法结合的法律后果,具有明显的制裁性质。所以,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除当事人享有诉权外,利害关系人和检察机关都可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4、时效期间不同
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行使,也可以在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行使。
综上所述,自始无效婚姻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履历上还是未婚的状态,不属于离婚情形,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条件和要求,并且妥善处理无效婚姻的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