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补证要满足5个条件!这13种情况补不了,找谁也没用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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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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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条件:村民必须拥有本村户口。(2)符合宅基地政策:必须是一户一个宅基地的条件,一户多个宅基地的不能申请补办宅基地证。(3) 空白宅基地不行。(4)符合规划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和村镇规划条件。(5)迁入户以落户为准:因为生态环境问题迁移入区的,并且户口已经转入本村本镇的,才能申请补办宅基地证。
农村房屋补证要满足5个条件!这13种情况补不了,找谁也没用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建设用地之一,建造农房也是需要花费很多的。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农民并没有宅基地证

那么,农民现在可以为宅基地申请补办宅基地证书吗?不能申请补办宅基地证的情况又有哪些呢?目前很多地方对申请补办宅基地证的条件越来越严格,所以申请补办宅基证越来越难,甚至办不下来。

但是,国家并没有颁布相关文件表明要停止办理宅基地证。

申请补办宅基地证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户口条件:村民必须拥有本村户口。

(2)符合宅基地政策:必须是一户一个宅基地的条件,一户多个宅基地的不能申请补办宅基地证。

(3) 空白宅基地不行:申请办理宅基地证的必须是已经建设好了的并且建造好的时间是在当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因为各地规定的时间各不相同)的住宅。

(4)符合规划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和村镇规划条件。

(5)迁入户以落户为准:因为生态环境问题迁移入区的,并且户口已经转入本村本镇的,才能申请补办宅基地证。

哪些情况下不能补办宅基地证呢?

(1)想要补办宅基地证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农村户口,对于本人户口不在本村的是不给予办理的;

(2)一家拥有多处房屋的,即一户多宅的,不给予补办宅基地证;

(3) 申请补办宅基地证的住宅权属问题不能有争议,否则不予补办;

(4)对违法占用土地起建的、且目前处于对土地违法违规情况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住宅,不予补办宅基地证;

(5)对原宅基地应该退还但还没退还的,但是又获得了村委会批准得到了新的宅基地的也不给予补办;

(6)对不符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建设规划建造的宅基地,不给予补办宅基地证;

(7)因生态环境问题移民迁出区、被列入实施整合或增减挂钩的宅基地,不予补办宅基地证;

(8)对非农户口的居民却在农村购买或建设的住宅,不能给予补办宅基地证;

(9)对已获得审批但又没有进行建造而被闲置的宅基地,不给予补办宅基地证;

(10)对缺乏土地权属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材料不完备的,不给予补办宅基地证;

(11)对申请人为了骗取登记、提供不真实情况的,不予补办宅基地证;

(12)对属于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不给予补办宅基地证;

(13)对没获得审批登记的宅基地,不给予补办宅基地证。

农民朋友们如果你们家有需要补办宅基地证的情况,而且符合农村户口、符合相关政策和符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建设规划这几个方面,那么申请补办宅基地证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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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怎么做出房屋征收决定
(1)确认征收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
(2)审查四规划一计划;
A、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C、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D、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审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确定征收范围和两个禁止:
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征收范围,作出禁止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相关通告,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停止办理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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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5)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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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选定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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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存储补偿安置资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足额到位、专户专储、专款专用、补偿资金到位由金融机构出具证明。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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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律师解答: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要多少
房产过户也就是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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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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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
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χ;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
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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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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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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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χ;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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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没有,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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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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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死者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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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证件材料
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继承公证书。
继承法规定: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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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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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几种房屋没有证也能拿到补偿?
可以获得全额补偿的情况1、祖上留下来的房屋这种情况在城里比较多,五六十年代的时候流传下来,即使没有证件,但是也是合法的房屋,拆迁的时候也可以拿到与有证房同等的补偿。2、农村的房屋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不过只要村集体综合判定房子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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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转按揭贷款需要满足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原来的借款人必须还清尚未归还的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因购买或接受赠与、继承房产申请转按的);
2、原借款人对所购的房屋需要具有合法的处置权利,且房屋并未设定其他权利;
3、若是因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房屋必须要是为现房,且取得了房屋产权证;
4、若是房屋赠与或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所购的房屋产权转移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要提供房屋的买卖合同原件。房屋在5年或是超过5年,抑或贷款人认为需要进行评估的,那么借款人需提供由贷款人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所出具的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
2、房屋赠与申请转按时,需要提供赠与的合同以及经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有效的文书;
3、房屋继承申请转按的,需提供原来的借款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该房产的继承公证书;
4、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而想申请转按的,要提供夫妻的离婚证明还有判决夫妻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是经过公证的协议,并且证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归属做出说明;
5、所购房屋用来作为抵押的,需要提供经抵押权人所出具的同意转让的文件;
6、房屋产权属于共同拥有的,须有经房屋产权的共有人都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7、银行所要求的其他的文件。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接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
根据住房抵押贷款中所涉及的抵押物是否产权变更而划分了交易类按揭贷款和非交易类按揭贷款。
按贷款类型区分,转按揭又有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按揭),组合贷款,消费贷款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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