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区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30日下午在下陆区的长乐社区一拆迁废墟内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目前黄石警方正在调查中……
发现尸体的废墟现场原是社区居民朱美德的房屋和牛棚,65岁的朱美德丧偶,平时一人独居,靠养牛为生。
31日,朱美德的家属黄先生告诉澎湃新闻,7月23日朱美德突然失踪,家人多方寻找未果。
7月30日下午2时许,家人在拆迁的房屋废墟内发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31日下午,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区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在长乐社区朱美德家废墟现场确实发现一具尸体,现在刑侦部门还在对此案进行调查,暂未有结果。
事发现场确实正在拆迁。
下陆区分局另一名工作人员未向澎湃新闻证实是否就是朱美德的尸体。
据《楚天都市报》7月30日报道,去年下陆区与长乐社区居民签订了拆迁协议,三个月前便开始陆续进行拆迁工作。
8月1日上午,黄石市公安局向新京报记者确认此事,并表示,事件初步判断为房屋拆除过程中的责任事故,警方已控制相关责任人。
“事件原因正在深入调查当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澎湃新闻、新京报)
对此,在明律师指出,本案存在几个重要问题值得厘清与反思:
其一,被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协议,并不意味着拆除行为就可以肆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更不能成为拆迁现场频频出现“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理由和借口。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解决的是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问题,主要是对其财产权及居住权益的保障。
而具体到拆除房屋,则必须要做到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拆除过程不侵害公民生命健康,不损害公民合法财物,不波及左邻右舍的其他房屋及人员的安全。
动辄发生此类案件、新闻,背后所暴露出的问题是极为严重、恶劣的,必须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必须有严厉的追责与法律责任追究跟进下来。
倘若每次事件都仅仅是在媒体报道之下而引起一定的关注,随后便如雨后冒出来的蘑菇般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那么类似的悲剧就一定会继续上演。
其二,作为被拆迁人,也要反躬自问,自己面对拆迁时的心态是否存在较大偏差。
实践中,一些被拆迁人动辄放话要“以命相拼”,告知律师“如果你们不管我们就没活路了”云云。
殊不知,“没活路”一话很可能是言重了,毕竟相较于房子、土地而言,生命还是更重要的。
况且,“一分钱补偿也没有拿到”的情形毕竟是极少数,更多的纠纷反映在被拆迁人对补偿的数额不满,与自己理想的补偿结果存在落差,而这并不是一个涉及“活不下去”的问题。
在明律师代理此领域案件10年,对被拆迁人的遭遇感同身受,但无论如何,“以命相拼”之事,是一定不能做的。
否则就真叫做亲者痛,仇者快了。
总之,对于本案类似的情形而言,死者与拆迁行为有关,那么就要看拆迁方的主观心态。
若是明知其仍在房屋内而径自实施拆除行为,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若是因清场不彻底,被拆迁人自行回到房屋内而造成悲剧,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过失犯罪。
无论如何,它不可能属于“意外事件”,而是一定要有人为此付出法律上的代价的。
只是相较于被拆迁人的生命、未来而言,这样的代价未免有些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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