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可以参与吗?
1、未成年子女不可以参与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情形下由男女双方来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若孩子虽然未成年,但是已经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且收入由由父母保管,那么男女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前,需要将孩子的财产先划分出来。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
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2、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3)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不管离婚的时候,孩子是否属于未成年,都不得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当然,若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婚内积累的部分、或者全部的共同财产该孩子。当然,对于孩子获得父母财产的情形,也不意味着孩子参与了父母财产的分割,而是作为受赠者获得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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