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需要按照当初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是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来分割,这是由于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财产的分割意见。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如果想要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那么需要拿出相关证明前夫(妻)之前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
有婚内共同财产的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处置方案,若是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分割财产,那么在婚后也需要按照约定分割财产。任何一方若是发现另一方在婚内实施了隐瞒共同财产、恶意举债等的行为,也可以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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