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这些文件,您不要轻易签字,每一个都关系您的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即明拆迁律师
即明拆迁律师
在征地拆迁时,一般会先行公告,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安置补偿方案。这些公告不需要我们签字确认,公告是为了让我们对与自己相关的征地拆迁有了解,保护我们的知情权,并且作为相对人对这些方案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
征地拆迁中这些文件,您不要轻易签字,每一个都关系您的补偿

在征地拆迁中,一份文件,一个签字,往往价值数十万上百万。拆迁户在签字时请谨慎对待。

我们遇到征地拆迁,觉得补偿不合理,进行法律咨询时经常被问到“你签字了吗”,甚至在想走法律途径维权时会面临律师告诉你“你已经签字也没办法了”的尴尬。

那么律师口中询问的“是否签字”指的是什么文件签字?又有哪些文件是签了字就一锤定音,回天无力了?

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详细分析,给大家提供参谋建议,为您的房屋补偿保驾护航。

告诉大家:在征地拆迁时,一般会先行公告,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安置补偿方案。这些公告不需要我们签字确认,公告是为了让我们对与自己相关的征地拆迁有了解,保护我们的知情权,并且作为相对人对这些方案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

但是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下面这些文件,在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因为你一签字就视为同意,将会产生法律效力。

一、征询意见表

在农村进行征地可能会涉及征询意见表,他是是为了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在签征询意见表之前,我们要仔细的核对征询意见表上的内容,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再进行签字,如果对拟征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您可以申请听证。

二、土地登记调查表

国土资源部门会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生成的表格就是土地登记调查表。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我们能获得的征地补偿额的多少就是依据这张表格上的数据,因此在签字前一定要认真核对,如果调查表上对我们的的财产有误登或者少登,千万不可签字。

三、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主要针对的是房屋征收,他是对我们的房屋的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一个登记调查,也是日后我们房屋补偿款计算的一个依据。因此,在签字是也要认真核对上面的数据,有异议要提出,不要轻易签字。

四、评估报告

在商定征收补偿的过程中,会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一个价格评估,评估在机构选择,评估方法上都有具体的法律约束规定,详细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同时,这份由专门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也是对我们进行补偿的依据,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或者觉得评估行为有不合法的,可以不进行签字确认,要求重新评估。

五、安置补偿协议

如果说前面几个材料签字前都要认真核对,那么安置补偿协议就是需要你慎重考虑的了。他关系到你后期遇到不合理的补偿能否维权的问题,经常律师口中所说的“您签字我们也没办法了”的文件就是指安置补偿协议。他是征收方经过前面一系列的公告,评估,就最终得出的补偿方案和你之间达成的协议,一签字就表示你满意政府对你的补偿方案,后期再反悔就几乎没办法了。

因此这里老生常谈提醒大家,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如下三点:

1、不要轻信拆迁方所作的任何口头承诺,口说无凭,拆迁方所承诺的补偿必须都要呈现在协议中;

2、一定要明确具体的了解协议内容,防止空白协议;

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的补偿款不合理,拆迁方逼签,一定不能签字。即使走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提醒大家,在法律上,很多文件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签字就会发生法律效力,除非签字不是因为你真实意思表示,您是出于被胁迫,或者被欺诈。但法律在认定这两种情况时比较谨慎,只是因为你对征地拆迁不了解,或者签字太随意,后期发现别人给的更高,是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的,就算有部分不合理之处也是你自己签字认定了的,后期维权就很困难了。

所以,面对征地拆迁中各种需要你亲自签字确认的表格协议等,签字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有异议别签字,先提出,特别是安置补偿协议,签字时一定要谨慎。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地拆迁中这些文件,您不要轻易签字,每一个都关系您的补偿
一键咨询
  • 141****3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土地征收补偿没有这些手续和文件,您千万不要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征地告知书,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土地现状调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征地,没看到这些文件,别签字
一、拟征地公告。二、征收土地公告。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大事,如果没有看到以上文件,就提前签订了相关的补偿合同,极有可能拿不到拆迁款。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关联交易的法律条文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关联交易的现象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它是指公司内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关联交易可能会为公司带来便利,但同时也有存在不公平交易的结果,使公司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那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该条法规的解释:本条规定可谓新《公司法》中重点名词的一个集合。首先我们来看看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相关词语的释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新公司法第217条),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的特征
(一)商事主体之间的关联性关联交易须发生在具有权益关联性及相互影响力的商事主体即关联方之间。
(二)利益冲突与权益的转移任何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之间或关联方与其权益代表间,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了权益的转移。
(三)具有非公允性的潜在倾向关联交易并不都是公允的,但是关联交易这种形式蕴含着易于发生不公允结果的潜在倾向。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特别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边缘。
(四)交易形式对实质公平的异化关联交易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法律规制的难点,就是关联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掩盖实质上的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损害。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定表明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关联交易,只是规定了在关联交易中公司的相关人员不得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并非对公司没有好处,但它也很容易使交易产生不公平,因此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投票等制度则有助于调整关联交易所带来的不公平。
房屋交易税究竟怎么征收,房屋交易税怎么征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 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在房产交易税里,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 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房屋交易税—营业税为:成交价×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城建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在房产交易税里,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房屋交易税的个人所得税。 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各税。要清晰房产交易税如何征收。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 笔者认为,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段不缴或少缴房产交易税款的行为是偷税。笔者提醒准备购买和出售二手房的人别被眼前的小利蒙住了眼睛,忽视了所谓的避税方法中隐藏的风险,否则可能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补偿谈判中别乱说话,这三句话您不要轻易说出口
第一句话:我要求不高,不给多少多少钱,我就不搬。第二句话:我就是普通老百姓,不懂什么法律政策,别跟我讲这些。第三句话:律师是这么说的,你别想骗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简易征收什么意思小规模纳税人就是简易征收嘛
[律师回复]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使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或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五)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征地没看到这些文件,不要签字
一、拟征地公告。二、征收土地公告。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大事,如果没有看到以上文件,就提前签订了相关的补偿合同,极有可能拿不到拆迁款。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没有征地批文属于违法征地,但有了征地批文也不一定合法。
完整的征地程序到征地批文下来之后要经历哪些程序呢?
一、征地拟公告
由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征地的村(居)委会发布征地拟公告,告知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将被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地类、位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被安置人员、安置途径一次性张贴公告在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公示栏以及各村民小组。征地拟公告出来之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以及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公安局也会暂停该被征地的村(居)委会的户口迁入或迁出。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
征地拟公告出来后,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计算征地涉及的需要安置农民的情况,拟定征地补偿标准及人员安置方案,并由被征地村(居)委会、被征地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签字。
三、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在上报征地材料前,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就确认结果及拟征地的范围、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在拟征地村予以公示,听取被征地农村村民和村(居)委会的意见,告知听证的权利,如果有人提出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拟定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过区县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层层上报,最后报省人民政府或批准。
五、征地的审核、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一般由省、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符合最低保护标准,人员安置方案已经确认,报请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需报批准的,由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请批准,征地经或省政府批准后,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下发正式的征地批准文件。
六、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的征地批文下发后,当地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要发布征地公告,当地的县、市、区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均需要在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和被征地村民小组进行张贴公示。有条件的还应通过广播、通知等形式进行广而告之。
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村民在看到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到公告所指定的位置和联系人持土地权属证明和其他产权证明,办理补偿登记。
八、签署征地补偿协议和交付土地
根据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区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被征地农户以及村(居)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一式三份,国土资源部门一份、被征地农户一份、村(居)委会一份。并且征地补偿款足额及时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和村(居)会;如果征地补偿款没有落实到位的,被征地农户有权拒绝交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文字名称商标别人用这个名属侵权吗
别人在商品上使用自己用文字名称注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是属于侵权行为,现已知的很多驰名商标的名称就是以文字来命名的,商标法当中规定的没有经过他人许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就属于侵权行为。除此之外,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您好,我想问一下,现在小城市的农村征地一般每户会征多少呢,补偿安置费大概是每亩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4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征地拆迁中这些文件,您不要轻易签字,每一个都关系您的补偿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