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应该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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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有没有预售许可很重要。二、注意进行不动产登记或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但、约定开放商应该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四、若发现销售广告的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应该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春节法定7天长假,加上年假和调休等,购房的时间相对比较充裕。

有些朋友准备在这段时间多看些楼盘,全方面了解楼盘信息,这样最终下决定不会那么仓促。

这里提醒大家,看好心仪的房子后,为了不让自己在购房过程中吃亏,这5个法律问题一定要弄清楚!

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有没有预售许可很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你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无效的。

但是在你向法院起诉之前,出卖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有房产证,但没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简单说,就是在登记之后你才能得到房子的所有权。

而房产证只是房产部门发给权利人的一种享有权利的凭证,仅起到证据的作用,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和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注意进行不动产登记或不动产登记的变更。

三、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约定开放商应该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属于违约,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时,你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不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四、房屋交付后,发现实际情况和销售广告不符怎么办?

房屋交付后,你如果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理论上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但实践中,想成功主张违约责任有两个前提,首先得保存有销售广告的证据,其次是销售广告要有和房屋买卖内容相关的明确说明和允诺。

对于房地产广告中的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及允诺,如果其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也属于合同内容。

这时,你若发现销售广告的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五、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个公式: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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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很多客户都喜欢加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后缀,例如,光电,注册在D灯上,一般而言是放弃“光电”专用权,但如果该商标光电,注册在与光电无关的产品上,有些时候即使是放弃专用权也没有用,还有可能因为这二个字的不洽当,而驳回整个商标。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加这些后缀,先注册具有显著部分的文字,申请成功后,这些后缀可以加上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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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宣传和许诺。特许经营企业为了吸引加盟商往往对产品作出夸大其词的宣传和高额的利润预测,加盟商应当冷静分析实际情况,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宣传和许诺。
(三)签订合同时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合理权利。加盟合同大多是特许经营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对于一些损害加盟商利益或者剥夺加盟商应有权利的条款要予以提出并与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协商。例如加盟的格式合同一般将纠纷解决地点约定在特许经营企业所在地。当纠纷发生后,加盟商面临异地诉讼不便、诉讼成本高、执行难度大等诸多困难。有些特许经营企业利用加盟商这一劣势,拖延诉讼、拒不调解,最终人去楼空。因此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慎重考虑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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