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一纸拆迁补偿协议决定着他后半辈子的基本生活。
但对于拆迁方来说,拆迁补偿协议里的内容直接决定着拆迁方相关单位现下的政绩及经济效益。
大多被拆迁人仅仅只是求一个合理、公平的补偿款,而拆迁方却是尽最大可能压低补偿款。
在这样的角逐下,拆迁方必然会在拆迁补偿协议里埋下各种伏笔,至于被拆迁人能不能跳出圈套,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
如果被拆迁人能规避拆迁补偿协议的各种风险,是能提高拆迁补偿款的。
那在这拆迁补偿协议里,会有哪些陷阱,需要被拆迁人警惕呢?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来为您讲解这拆迁补偿协议里的陷阱,各位被拆迁人可得当心,别掉进去了。
陷阱一:协议内容模糊,约定不明确
因为补偿协议直接涉及补偿的最终数额,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协议条款应该明确、具体。
这里的明确、具体应该明确到具体的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补偿价的具体额度等。
再者,补偿协议相当于合同,应该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的约定。
而在现实拆迁中,通常是由拆迁方提供格式条款合同。
这里的格式条款合同是由拆迁方预先制定的,并能运用于所有的被拆迁人,且订立格式条款的时候基本上没有与被拆迁人协商。
所以,从现实角度说,这样的格式化的补偿协议肯定是对拆迁方有利的。
在制定格式化的补偿协议时,拆迁方会虚化模糊自己的权利义务。
常见的现象有:补偿数额的不具体,而是一个补偿幅度;补偿时间是时间段,而不是具体到哪年哪月哪日;涉及回迁的,对回迁房屋的相关事项也只是概述等等。
这样的补偿条款给了拆迁方很大的压价空间,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审查拆迁补偿协议。
对于以下几点,一定要在协商的时候明确化、具体化。
即被拆迁人要严格审查合同中的这几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陷阱二:诱签空白协议,口头承诺全是坑
拆迁中,被哄骗签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非常多。
所谓空白协议,就是拆迁方拿出一张白纸,让被拆迁人先签了字,然后再往白纸上填充内容。
其实,凭直觉感官,一般人也不会签这样的空白协议,因为无法预期后面你到底会在白纸上写下什么内容,而这却常见与拆迁中。
这是因为拆迁方大多会以高额补偿为幌子,并借助村委会、村集体等的权威进行说服,很多被拆迁人就这样不明所以的签了空白协议。
与空白协议相类似的就是口头承诺。
尤其是在协商置换补偿的时候,拆迁方会夸下海口承诺保证被拆迁人将有怎样怎样的好处,只要被拆迁人签字。
被拆迁人一旦经不住诱惑,便会上了拆迁方的当。
经事实证明。
拆迁方事前许下的承诺,一般跟后期的实际情况不相吻合,拆迁方也不会主动履行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
在明律师在此提醒:被拆迁人一定不要签空白协议,不管什么情况,任何人来协商,都不能签空白协议;对于拆迁方说的话,许下的承诺一定要白纸黑字的写在协议里,并有房屋征收部门的盖章确认,切不可听信拆迁方口头上的话语。
陷阱三:不约定违约责任,忽视文件备份风险大
如上文所述,拆迁方制定格式合同的时候,会选择性的虚化自己的权利义务。
所以,在拆迁补偿协议中,基本上都没有规定违约责任。
按照拆迁方的说法就是违约责任并不涉及补偿的具体问题。
但这对被拆迁人特别重要,因为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被拆迁人在日后能足额获得补偿的重要保证,违约责任的规定也能约束协议相对人依约办事,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除了违约责任的规定,还有就是对补偿协议文件的备份。
严格说来,合同应一式两份,即被拆迁人一份,拆迁方一份。
必要时可就此两份文件复制几份作为备用。
而遇到现实的拆迁时,拆迁方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
所以,被拆迁人留下文件备份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明律师提醒:补偿协议中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和履行方式。
然后,拆迁人要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
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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