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拆迁律师: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该如何与政府协商、谈判?

最新修订 | 2024-08-13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协商、谈判的四点建议:其一,要客观、理性的提出补偿诉求。其二,要客观、理性地参与协商、谈判。其三,要努力保住谈判筹码。其四,要积极发动法律程序配合协商、谈判。
在明拆迁律师: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该如何与政府协商、谈判?

端午已过,暑热渐盛,在明律师和广大被征收人一样,也需要静静心,理性思考一下未来的发展。

本文,在明律师将漫谈征收维权的理性之道,为被征收人的维权之路提出一些既有原则性又有实用性的建议,兼谈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该如何与政府一方展开协商、谈判。

1、理性维权之“因果明晰”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

有被征收人表示,提哪门子的修改意见呢?只要能多给补偿,我什么意见也没有。

无疑,这一想法在被征收人群体中颇具代表性。

对此,在明律师觉得,此事更加合理的因果次序应是这样——先有科学、先进、公平的法律法规,才会有被征收人手中的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广大被征收人应当意识到,《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完善是一件关乎亿万农民切身权益的大事。

而当政府发布公告征询意见时,就真叫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了。

事实上,正是由于以往被征收人群体对于基础性的法律原则、常识缺乏必要的了解,欠缺起码的权利意识,才致使政府习惯于采取暴力违法手段实施征收。

倘若被征收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实提升了,政府自然会忌惮于法律的权威,征收中的种种违法乱象也势必能有所收敛。

因此,在明律师的建议是,对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被征收人不妨多读读,多提意见,从长远看,这对于被征收人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一定是有帮助的。

政府既然设立程序来听取我们的意见,我们就没必要“端着”了,管不管用是一码事,提不提是另一码事。

2、理性维权之“讲求逻辑”

逻辑之事,听起来很悬,实则是每个普通人都能掌握、运用一番的基本技能。

比如在征收维权的协商、谈判中,被征收人往往习惯于先提出自己的补偿诉求(论点),再提供自己诉求的依据、道理(论据)。

然而若想促成协商、谈判的顺畅推进,被征收人不妨尝试着换一个思路——先提供论据,再根据论据来总结论点,学学理工科学生的思维方式。

比如被征收人想获得6套房的安置补偿,而政府开始时只同意给2套,那么你首先要提出获得这么多补偿的充分理由、依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在协商中讲明自己所面临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困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往往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总不能一上来就说“我就想指着这次征收发回财,你得给我多少多少”吧,这个你说服不了自己,也很难说服政府。

事实上,心理期待值过高的被征收人,往往不会有太好的补偿结果。

一是政府对这样的被征收人先天有意见,本着“先易后难”的处理原则会将其问题人为的往后拖;二是维权律师也不愿代理这样的案件,因为维权风险会很大。

一旦这类被征收人的补偿数额最终提不到他的心理预期值,其就有可能反咬律师一口,指责是律师不尽职尽责,这个锅,维权律师可是背不起。

3、协商、谈判的4点建议

综上,在明律师对被征收人的协商、谈判提出如下建议:

其一,要客观、理性的提出补偿诉求。

实践中,一些案件维权律师已经协助被征收人将补偿结果提升到了4套房以上,然而被征收人仍就不满意,继续要求第5套甚至第6套安置房

北京人有句老话:挣多少钱算够呢?关于这点,律师只是建议,我们尊重被征收人的诉求,但也的确会为其一声叹息。

其二,要客观、理性地参与协商、谈判。

有的被征收人一见到政府官员腿都吓软了,话都说不利索。

政府官员稍微一抬高嗓门就吓得出汗,对于这类人,再多的策略、技巧都没用。

当务之急就是,能不能把自己和政府官员摆在平等的心理地位上,不卑不亢的展开协商、沟通。

或许有的被征收人认为,请律师不就完了么?殊不知律师的协商、谈判也同样需要被征收人的全力支持和配合,谈判桌前谁也不能“犯怂”。

一个人怂了,这一边就要怂,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其三,要努力保住谈判筹码。

这就好比绑匪劫持人质后索要赎金,它的前提就是你的女儿在我手里。

如果人家的女儿都跑掉了,你还拿什么去管人家要赎金呢?征地拆迁维权中,最重要的协商、谈判筹码就是房子、土地,第二重要的就是未签协议。

一不留神房没了,协议签了,事情就不好办了。

其四,要积极发动法律程序配合协商、谈判。

所谓“边打边谈”,谈是目的,打是手段。

但若没有手段的配合呼应,目的也是无从实现的。

聘请专业维权律师的好处,就在于律师能够很好的全面策划整个维权大局,帮助被征收人处理好“打”和“谈”的关系。

只“谈”不“打”,谈判必然进行不下去,这就像吃中药要配合忌口、黄酒送下、切三片姜一样。

在明律师最后想指出的是,征收维权的协商、谈判是一个复杂、高难度的博弈过程,没有一个包治百病、屡试不爽的药方,没有被征收人所想象的那么容易。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自我教育、自我成长,努力学习维权知识、技能,努力配合维权律师的建议、步骤。

指望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获取补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唯有摒弃浮躁、急躁情绪,踏下心来理清思路步步为营,才能逐步接近维权成功的终点,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最大、最重要、最管用的维权技巧。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明拆迁律师: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该如何与政府协商、谈判?
一键咨询
  • 160****8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1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1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明拆迁律师: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该如何与政府协商、谈判?
征收维权的协商、谈判中,被征收人往往习惯于先提出自己的补偿诉求(论点),再提供自己诉求的依据、道理(论据)。在协商中讲明自己所面临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困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往往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该如何与政府协商、谈判?
协商、谈判的四点建议:其一,要客观、理性的提出补偿诉求。其二,要客观、理性地参与协商、谈判。其三,要努力保住谈判筹码。其四,要积极发动法律程序配合协商、谈判。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征地拆迁的条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的文件建议参考以下内容,认真学习。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政府强制拆迁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政府强制拆迁如何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面对违法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的责任主体。
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对有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现场的取证。对于不能拍照、录像取证的,可以向公安报警,要求公安协助调查取证。如果公安机关对于被拆迁人房屋的,可以依法。
(2)及时维权,不能长时期“”而耽误了期限。
在取得违法的证据之后,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权,切莫因为长期、活动而耽误期限。针对违法,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及时启动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程序。既可以在针对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的行政行为违法,待判决确认其违法性之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要求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该如何与政府协商、谈判?
其一,要客观、理性的提出补偿诉求。其二,要客观、理性地参与协商、谈判。其三,要努力保住谈判筹码。其四,要积极发动法律程序配合协商、谈判。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当这样与政府协商谈判
其一,要客观、理性的提出补偿诉求。其二,要客观、理性地参与协商、谈判。其三,要努力保住谈判筹码。其四,要积极发动法律程序配合协商、谈判。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维权中,作为被征收人应当掌握的与政府协商谈判的技巧
其一,要客观、理性的提出补偿诉求。其二,要客观、理性地参与协商、谈判。其三,要努力保住谈判筹码。其四,要积极发动法律程序配合协商、谈判。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在明拆迁律师: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应该如何与政府协商、谈判?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