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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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作品、摄影作品、计算机的软件等。收益、处分权是著作财产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一些国家中,还在著作财产权中确定著作权的转让权、延续权。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什么?

一、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什么?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哪些?

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在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中,著作权就是拥有作品的人才可以获得,因此 ,我国也是专门规定了相应的范围,从而所涉及到的作品只要在此范围之内就可以依法的得到保护,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利用法律来保护,这样才不会被他人进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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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客体不包括什么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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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客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著作权的客体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
是指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
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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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著作权 美术作品享有吗?包括什么呢?能享有多长的时间?我发现很少人会关注这些?最近问了一个美术学员,似乎也不能很好的为我答疑解惑。
[律师回复]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关于知识产权的维权事件也越来越多。因此,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那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受著作权保护对象有: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 文字作品
(二) 口述作品
(三)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 美术、建筑作品
(五) 摄影作品
(六)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 计算机软件
(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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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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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指基于教材作品的创作行为或我国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享有该教材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人身权利,即指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具体经济内容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即作者因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包括哪些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包括哪些权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哪些权利
一、人身权。
1、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不同于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权。这种权利是与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
(1)法人能否享有人身权。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这自然也就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享有人身权。但这个问题在世界各国的版权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大多数保护作者人身权的国家,在版权法中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作者,也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人身权。因为人身权是作者人格的一种反映,而承认法人有意志则是近些年的事情。
(2)人身权能否转让和继承。一般来讲,人身权是人格权。由这里可以否定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大多数国家版权法都规定人身权不可剥夺,不可强制许可,不可转让等。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一部分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似乎又有其不可否认的理由和事实。人身权和作者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但人身权中的某些权利与财产权也是密不可分的。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民法中的人身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肖像权等。由此可见,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人的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区别在于:

一,从权利产生的基础来看,民法的人身权的产生是基于人的出生,人一旦出生便具有了生命,也就具有了人身权。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亦即以作品的诞生为条件。

二,民法上的人身权是人生而有之,人人具有,著作权所称的人身权只限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才有资格享有。

三,民法上的人身权只限于自然人,而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四,民法上的人身权就大部分权利而言是伴随着人的生命的死亡而消亡(有的人身权其权利人死后也不可侵犯,如肖像权)。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即使主体死亡,也可单独存在,如署名权。

五,民法上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和转让,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中的部分权利可以转让和继承。

六,民法上侵犯人身权大多是直接侵犯主体本身,而侵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表现为对作品的非法使用上。
2、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已经出版或展览过,便不再有发表的问题。公之于众主要是指在公众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宣讲或展览,被多数人所知。如果说作品只是在作者的朋友之间传阅,则不算是发表。
3、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通过署名可以对作者的身份予以确认。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作者。署名权是著作权的核心,有了署名权,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才能确认。
4,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质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作者有权修改作品,另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篡改、歪曲作品。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二、财产权。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这种经济利益的实现,要依靠著作权人对作品使用才能获得。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与民法中的财产权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权利的表现形式不同。
(2)民法中的财产权法律予以永久保护,即便所有人死后仍受法律保护,可以世世代代传递下去。
(3)法律对物权的行使没有作过多的限制,而对于著作权的财产权的行使则作了较多的限制,如合理使用不支付报酬等。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或者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1、复制权:是版权所有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权利。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是传播作品和实现著作权人经济权利的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发行,才能使公众接受。
3、出租权: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出租权是著作权法修改后单列出来的一项权利,原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其规定为发行的方式之一。
4、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能够展览的作品一般限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因为这两类作品都是一种视觉作品,除此以外的传播方式其作品内容不易被人们所了解,展览则是一条最佳的渠道。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可以分为活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通过人体的形体、动作直接演示作品;后者指借助机械设备来重复再现对某些作品的表演行为,例如通过录音、录像等设备播放视听作品。
6、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修改后新增的一种权利。
7、广播权: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广播权的行使在技术上得通过电台、电视台进行,而且,广播行为受到国家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范,因此,常常存在授权广播的事实。
8、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是因应信息网络的发展,在著作权法修改时新增加的一项权利。在此之前,对将他人作品上传网络的行为,多通过将其认定为非法复制(也即扩大解释复制权)来保护著作权人。
9、摄制权:指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摄制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
10、改编权:指改变原有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允许他人行使。作品之所以要改编就是为了适应不同传播手段的要求。
1
1、翻译权: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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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编权: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权的行使,如果在材料的选择和编排上具有独创性,则形成汇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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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可保护客体包括什么?
《著作权法》可保护客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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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法律上禁止传播的一些作品,比如淫秽视频就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就是时事新闻,通用表格和通用公式,国家机关的决议等这些都不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最后一种就是已经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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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指基于教材作品的创作行为或我国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享有该教材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人身权利,即指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具体经济内容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即作者因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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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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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指基于教材作品的创作行为或我国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享有该教材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人身权利,即指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具体经济内容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即作者因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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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包括了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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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指基于教材作品的创作行为或我国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享有该教材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人身权利,即指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具体经济内容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即作者因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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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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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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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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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指基于教材作品的创作行为或我国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享有该教材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人身权利,即指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具体经济内容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即作者因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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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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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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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指基于教材作品的创作行为或我国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享有该教材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人身权利,即指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具体经济内容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即作者因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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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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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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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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