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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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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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好诉讼证据;二、确定管辖法院;三、撰写起诉状;四、向法院起诉立案;五、开庭时从容应对庭审;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七、对提起离婚诉讼的限制。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说起向法院起诉离婚,很多当事人的内心是非常忐忑的,生怕准备得不够充分,在法庭上表现不好说错话。

其实这种心理可以理解,毕竟对当事人来说,这可能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直面法庭,内心难免紧张。

但是,不要慌,只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就能从容应对离婚诉讼

具体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准备好诉讼证据

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的,没有证据,光凭我们自己陈述的事实很难打赢官司,所以在提起离婚诉讼前,一定要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

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比如对方存在家暴、赌博、吸毒,同居等过错的证据,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的证据。

此外注意,如果是用非法录音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是要依法排除的,由于取证环节容易出问题,最好先咨询下律师

二、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这个是一般规定,如果原告没有离开住所地,只有被告离开住所地并且超过1年,那么原告也可以直接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撰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写明四点内容:

①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诉讼请求;

③事实理由,如何时结婚,何时育有子女,因何原因提起离婚诉讼等;

④证据和证据来源。

此外,结尾部分要写明提交的法院名称,副本份数,起诉人需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之后即可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起诉了。

四、向法院起诉立案

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要递交的证据证明材料包括:

①起诉状至少2份;

结婚证;

身份证;

④小孩的出生证原件或户口本;

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⑥夫妻共同财产状况的证据;

⑦其他证明材料。

法院立案庭受理后,你需要缴费并将缴费票据与材料递交立案庭,之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被告提出答辩状后,再由法院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你。

五、开庭时从容应对庭审

很多当事人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往往非常紧张,甚至开始头脑风暴,自编自导一出律政大剧。

其实不必慌张,首先该带的诉讼材料如各种证件、诉讼证据等一定要带齐。

在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法院在开庭前一般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调解不离,如果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调解的则开庭审理,依法裁判。

作为原告,在庭审中我们应当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对应的证据。

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

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七、对提起离婚诉讼的限制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或者女方提出离婚的除外。

第二,在离婚案件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

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告在这六个月内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应当受理。

第三,如果原告起诉后又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也不予受理。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离婚诉讼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你们只是谈了一场比较隆重的恋爱而已,有法律问题可以和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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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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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大学毕业,才出来工作。公司最近要和我签劳动合同了,想问下大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东西啊?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而满1年仍末签订的,则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分析上述规定不难发现,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为1个月,也就是说在用工开始后的1个月内签订均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纵观各类不签订书面合同的企业的情况,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非是为避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风险、社会保险的缴纳等法律义务。但事实上,此种不规范操作可能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更多不利因素。
1从证据角度讲,不少企业的“用工开始”或劳动关系的建立还是具有较明显特征的,如工资发放、打卡记录、工牌或进出厂房工作证件的发放等,即便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根据上述所显示的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这点上,企业是比较被动的,相关劳动保障义务和法律责任仍无法逃避。
2从违法成本的角度讲,用人单位为节省缴纳社会保险的开支,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实反而增加了企业承担各类工伤赔偿责任的风险,缺少了来自社保机制的保障和补偿功能。反之,已参保人员可获工伤保险赔偿,相对还能减轻企业所承载意外风险的压力。当然,实践中也有劳动者不愿意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其中很大部分是那些对企业来说是比较紧缺的、核心和骨干的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具有一定的职场优势,企业想尽法子留住人才,劳动者却希望挣脱束缚。加之当今快节奏的都市生活方式,很多年轻人热衷跳槽,喜欢体验不同的工作环境,接受新的挑战,游走于各大城市的大中小企业之间,企业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一个跳板而不是“铁饭碗”,如果企业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仅规定企业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未签订的法律后果。换言之,仅从《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看,不论主观上谁想签谁不想签,只要1个月期满后没有签合同,企业就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的赔偿责任。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是对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增加了《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对保护企业利益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1个月的宽限期届满的时候,企业完全有权因为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用支付赔偿金。但此处用到的是“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而不是“可以”,则说明如逾期,超过这1个月的宽限期不进行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就仍须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建议】遇到这类情况,建议企业严格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员工档案制度,由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督办。遇到劳动者不愿意签订或续订的,要制作详细催告记录,由劳动者和督办人共同签字确认,尽可能搜集证据或证言,以便确认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固造成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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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代表公司签合同,心里一点也没有底,害怕出现问题。咨询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如果是第一次代表公司签合同需要注意: 
1、供方的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需方的违约责任
  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 违约金。或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或存款利息、或约定利率。
  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也还可以作其他合理约定。
我上周看中了一套房子,是二手房,商定好价钱了,准备这周交易,想请知情了解的人士说说交易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什么,特别是买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1、核实房屋情况。
了解房屋自然情况,既包括房屋位置、地址、门牌号,还包括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开间、进深等细节,更包括房屋预留物品、装修情况、物业服务、生活配套、商圈环境等。
2、核实产权是否清晰以及卖方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买方可以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来核实卖方及房产的信息,确认无误以避免纠纷;对于持有军官证的房主应格外谨慎,必须核实身份;对夫妻共有或多个共有产权人的房屋,买方应要求在签买卖合同时所有产权人都应到场签字。
3、标明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在购买房屋时,买方应要求卖方在合同中标明房屋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不能用模糊的口头约定,因为一旦出现纠纷,这种约定在实际中太难取证,所以买方签定合同时要用书面形式确定条款,如有问题可走法律途径来维权。
4、明确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购房者要在正规中介公司签署正式购房合同,除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有所陈述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还要就一些一时无法确定的问题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以避免后期麻烦。
5、了解二手房房屋产生的费用是否结清。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费、采暖费、煤气费、电费、水费等有可能因长期拖欠数额不菲。买受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此房,很有可能就要为此买单。建议将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落实到合同中去,并留有尾款,本着谁消费谁清零的原则以此制约。
6、尽量委托正规中介机构或经纪事务所来代理房屋买卖交易。
此渠道能让买卖双方的风险规避到最小,也给购房者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你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
“签约”是指卖房者和买房者双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办理二手房过户是件大事,它关系着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在房屋登记或权属证书上纵使只有一点小错误,都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过户时勿必要小心谨慎。
若对于买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仍有不明,请来电咨询。
第一次不会开闯了红灯,第二次没注意闯了红灯
[律师回复] 停在人行道上,后轮没有过线,所以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闯红灯的认定标准: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罚款20-200元。扩展资料:五种闯灯情况:
1.交警指挥下闯红灯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如果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开具调流证明,免于处罚。当事人若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2.遇红灯车身全越线停车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3.越线停车后又倒车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如果违规倒车,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跟大车后“误闯”红灯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
5.闯黄灯经过路警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么这样被拍也算闯红灯。如何避免在行车过程中如何避免闯红灯,做到以下几点即可:
1.有箭头指示灯时看箭头灯,否则看圆灯;
2.红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3.黄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4.绿灯刚闪时,距离近且速度快时,应该通过,因为此时可能刹不住而越过停止线;距离远或速度慢或路口拥塞时,应该停止;
5.城市开车,养成只要见到斑马线或停止线,遇路口,就找交通灯的习惯,在视野范围内包括交通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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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合同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第一次签合同需注意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一般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形式:
1、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六、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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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一手房一定要看“五证二书”,购买二手房一定要看产权证。选择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企业或中介机构。其他问题,小区规划配套设施,户型设计是否合理,了解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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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签订合同没有什么经验,不知道合同里边应该都写什么内容,公司现在马上要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1、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试用期限。
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于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引起的。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劳动者不懂,钻这个空子,故意不把工作岗位、地点写进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的目的,无限度扩大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遇到此类情况时,劳动者往往很被动,甚至对于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故意进行刁难毫无办法,不得不主动辞职。
2、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奖金及其它费用。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金额,不仅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的计算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约定工资数额时应当尽量争取把数额写清楚,以免在仲裁、诉讼时无法举证而导致权益受损。
3、应注意劳动合同中对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当前我国人才流动比较频繁,为防止不正当竞争,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在录用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时均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在这些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能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这类协议对劳动者而言,意味着加重自身义务,可能因此限制了择业自由和发展空间。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一旦违反,不仅涉及劳动法上的责任,还可能负上民法、刑法上的责任。
4、关于违约责任。
除了《劳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外,对违约行为通常是通过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来约束的。因此,劳动合同中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十分重要,能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后果。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违约金类型主要有3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违反培训协议的违约金和违纪、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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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期间,即从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再审期限原先是一审的,适用一审,二审的适用二审,注意这和刑事审判的再审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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