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成立赔多少比较合适?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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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诽谤罪成立赔多少比较合适,需要根据对方受到的损失来进行判断。实际上故意捏造并且散布虚构的事实,导致他人的人格受到损失,或者是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失的话,将会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
诽谤罪成立赔多少比较合适?

一、诽谤罪成立赔多少比较合适?

诽谤罪成立赔多少比较合适,需要根据对方受到的损失来进行判断。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于关于精神损害方面的具体赔偿标准,我国是并没有做出一个实际的规定的,因此实践中在对诽谤罪进行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时,往往是参考一定的赔偿原则,同时还要结合一些实际的因素然后才能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诽谤罪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诽谤罪起诉程序如下: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捏造虚假事实并且散布虚假的事实将会有可能构成诽谤罪,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如果确实是构成诽谤罪的话,还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这里的赔偿主要针对的是精神方面的损失赔偿,所以在具体确定数额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大概是几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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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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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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