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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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权人想要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进行处理,只要法院受理自己的请求,那么就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是私自的进行这是不合法的。
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一、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债权人想要清债务人房产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

首先需要自己可以先到法院起诉他,胜诉以后申请执行,这时法院会出具东西,可以到房管局银行查询他的房产或者是财产等信息。

否则自己所有的查询手段都是非法的。只有公检法还有纪律监察,才可以有权利到银行,房管局甚至证券交易所查询他的个人财产信息。

二、讨债时怎么查询债务人财产?

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2、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3、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4、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5、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1)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2)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到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4)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5)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6)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8)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9)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综合上面所说的,债权人是可以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查询,但需要通过合法的手段,必须要先到法院起诉,再由法院进行调查,这样房管部门才会配合法院的工作,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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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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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清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进行债权债务清查?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四、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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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一般而言,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方应加粗大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方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至日期,在表格的下方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等信息。
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人名称单位,币种,金额,债务/债权发生事由,经办人,发生日期,应收/应付日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在对应“类别”的下方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大类,在“债权”雷的后面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小类;在“债务”大类的后面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小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入每一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大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
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
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
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应该如何填
[律师回复] 对于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应该如何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一般而言,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方应加粗大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方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至日期,在表格的下方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等信息。
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人名称单位,币种,金额,债务/债权发生事由,经办人,发生日期,应收/应付日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在对应“类别”的下方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大类,在“债权”雷的后面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小类;在“债务”大类的后面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小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入每一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大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
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
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
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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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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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你好!我有个朋友在一家企业单位应聘签订合同上班,由于单位不景气面临改制,现在想咨询一下债权债务如何清查?
[律师回复]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社会经济日益增长的今天,债权债务纠纷彼彼发生,那么,债权债务清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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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债务,因为清算主要是清算债务和财产,被清算的公司一般只有较少债权。因此,清理债权、债务中,清理债务是中心,偿还债务是重点,如果公司有财产可以偿还,应该制定偿还方案。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形成的债务,是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债务是分离的,即便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要求股东再偿还债务。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因逃债等原因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6)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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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怎么样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人怎么样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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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清查局部和全面清查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如何做局部清查和整顿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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