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的征地行为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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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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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没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的征地行为合法吗

几天前,一位被征收人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您好!在没有征收批文和书面文件的情况下,乡政府有权政(征)收宅房吗?”爱土拆迁律师告诉她:没有任何文件就来拆迁,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由于村民对于相关征地拆迁法律知识的缺乏,当地违法征地拆迁也有有了钻空子的机会。被征收人应该如何应对呢?咱们往下面看。

没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你要小心这很可能是违法征地拆迁

您首先必须知道的是,征地信息中,有一些信息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比如: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等。还有一些信息,政府不需要主动公开,但是依被征收人申请应当公开的,比如: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等。

可是,实际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很多地方征地信息公开做的不到位,该公开的不公开,又或者乡镇、村委会违法拆迁,根本没有合法的文件和材料。所以,您才会遇到什么文件都没看到,就要征收您的土地和房屋的情况。

有一些当事人会认为,这么大的工程,征地文件肯定有的吧。其实不然。从爱土拆迁律师团长期办案的经验来看,您没有看到文件,大概率就没有文件。

那么,既然没有文件,为什么我们还要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呢?因为作为被征收人,我们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证明拆迁方确实没有合法的文件就在开展征收,进而证明他们的征地拆迁是违法的,通过证明征地拆迁违法,来拒绝被违法拆迁,或者以此为依据,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征地信息公开如何申请,向谁申请?

昨天我们讲到了,征地信息公开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为原则,市、县人民政府是征地实施的主体,也是信息公开的主体。因此,征地信息公开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申请。

申请征地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网络申请和书面申请。下边我们讲一讲申请的流程。

(一)网络申请流程

第一步,通过网络搜索到市、县国土资源局的官网,比如要向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可以搜索“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第一个标有“官网”字样的搜索结果就是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官网,点击进入网站。

第二步,找到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依申请公开”按钮。在信息填写页面,填写您个人的身份信息,所需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用途,信息提供方式之后,提交申请。

第三步,获取查阅码,随时查阅信息申请进度。

(二)书面申请流程

如果离市、县国土资源局比较近的,可以直接去国土资源局现场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直接交给受理部门。

如果离市、县国土资源局比较远,可以在网站上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之后,邮寄给市、县国土资源局。记住,邮寄最好以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申请提出后多长时间能得到答复?不答复又该咋办?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再简单一点说,如果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对方不予答复,则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如果说答复没有相应的文件材料,那么,则涉嫌违法拆迁。如果向您公开了相应的信息,则可以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材料。接下来,咱们就可以根据政府的答复态度和答复结果捋清本案的基本逻辑,为后期的维权,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打下坚实的基础。

好了,今天爱土拆迁律师终于把对付违法征地拆迁的第一板斧完整地教给大家了,请记牢并学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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