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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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3)这种过错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4)另一方没有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现在结婚容易,但是离婚确是很困难的,而且离婚也更复杂,其中有很多人不知道离婚是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大家只知道离婚去分割财产,其实离婚了可以要求赔偿,那离婚损害赔偿应当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小编来给梳理一下吧!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一方存在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其他过错行为)。

(3)这种过错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4)另一方没有过错。

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1.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姓名权.姓名.名誉.荣誉.个人自由权,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人格权利;

2.侵害监护身份权非法剥夺被监护人的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犯死者人格权或非法使用.对遗体的侵犯.遗骨对死者近亲造成精神损害的;

4.丧失或破坏另一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从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上述范围情形的,不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应当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在下面留言,同时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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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遗产吗,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精神损害赔偿是遗产吗,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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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怎样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
民法通则第120条仅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四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才可要求赔偿损失。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显然有必要加以扩大,否则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上述的医疗事故,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仅仅要求医院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等,是远远不够的,受害人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心灵上遭受的创伤,理应要求加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借鉴外国民事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应在立法上加但是如果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不严重,一般不会支持。后续治疗费一般会要求其另行,其他费用按照规定你应该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基本范围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可以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理解为:

一,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对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在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具体人格权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直接以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民法通则明文规定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直接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

三,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受到损害,下列的权利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是人身自由权、隐私利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是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以及遗体遗骨受到损害,其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四是某些身份权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五是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的某些特定纪念物品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上述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概括了全部应当受到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领域。在国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也不过如此,很多并没有我们规定的这样宽泛,精神损害赔偿所保护的权利或者利益,其实也就是这些。因此,我国立法和司法在以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保护民事权利方面,应当说是较为完善的。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些在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方式方面的做法,从说法上似乎超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但在实际上都没有超出这个适用范围。就以侵害贞操权的损害赔偿为例。贞操权是一个较为有争议的权利概念,事实上它就是性自主权,在制订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将这个权利称之为性自主权。这是较为准确的称谓,它所概括的,就是自然人保持性纯洁的良好品行,自主支配性利益,维护性尊严的人格权。这样的权利受到侵害,理应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那就可以放在“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范围之中,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至于所谓的“亲吻权”、“悼念权”之类的侵害,已如前文所说,都是在正当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并没有超出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只是说法不准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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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
民法通则第120条仅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四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才可要求赔偿损失。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显然有必要加以扩大,否则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上述的医疗事故,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仅仅要求医院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等,是远远不够的,受害人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心灵上遭受的创伤,理应要求加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借鉴外国民事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应在立法上加但是如果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不严重,一般不会支持。后续治疗费一般会要求其另行,其他费用按照规定你应该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基本范围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可以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理解为:

一,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对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在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具体人格权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直接以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民法通则明文规定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直接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

三,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受到损害,下列的权利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是人身自由权、隐私利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是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以及遗体遗骨受到损害,其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四是某些身份权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五是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的某些特定纪念物品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上述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概括了全部应当受到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领域。在国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也不过如此,很多并没有我们规定的这样宽泛,精神损害赔偿所保护的权利或者利益,其实也就是这些。因此,我国立法和司法在以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保护民事权利方面,应当说是较为完善的。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些在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方式方面的做法,从说法上似乎超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但在实际上都没有超出这个适用范围。就以侵害贞操权的损害赔偿为例。贞操权是一个较为有争议的权利概念,事实上它就是性自主权,在制订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将这个权利称之为性自主权。这是较为准确的称谓,它所概括的,就是自然人保持性纯洁的良好品行,自主支配性利益,维护性尊严的人格权。这样的权利受到侵害,理应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那就可以放在“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范围之中,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至于所谓的“亲吻权”、“悼念权”之类的侵害,已如前文所说,都是在正当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并没有超出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只是说法不准确而已。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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