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房屋产权登记有可能存在着证件不齐全,导致证据链脱节的行为风险,当然了,注册中外如果是存在着伪造证件或者是仅提供复印件,而没有经过与原件核对的,就会导致出证机关事物物以至于与事实不相符合。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

房屋产权登记有的行为风险是: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伪造证件或者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

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

3、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末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的。无证就不能代表登记机关从事登记工作,上岗就是非法。以上是产权管理行为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情形。

二、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是什么?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证件虚假。如伪证件的,有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如证件经涂改的(包括合同涂改经单方认可的)证件失去时间放力的;证件尚未发生效力的(法院初审裁判后上诉的一审裁判书属此类),产权代理人违背产权人意志的登记申报证件;违反法定优先原则的产权转移证件(如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侵犯优先购买权买卖合同属于此类);其他违反道德规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证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4、登记行为本身无效。如给民法典禁止的财产设定抵押权;核验不清、马虎审理造成错误的。

5、权证制作不规范。填制不清楚,乃至误制、重制。

6、收费违反标准,随意多收或少收。

7、产权审核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的其他不当行为。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目前我们国家关于房屋产权登记这个方面是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的,要求工作人员是需要关于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一个审查,但其实是这样的话还是存在着一些行为的风险的,比如说存在着证件无效等相关情况导致登记的事实不符。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
一键咨询
  • 161****7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7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屋权属登记有6类: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 3、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 4、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当事人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抵押变更登记; 5、注销登记:房屋灭失、抵押权终止、房屋权利灭失的,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 6、补证、换证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的,申请补证登记;证书(证明)破损的,申请换证登记。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类型的不同,房屋权属登记的办理程序也是不同的。以二手房买卖为例,在办理二手房买卖导致的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买卖合同; 2、原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4、买卖双方及卖方配偶身份证; 5、卖方户口本; 6、单位存量房买卖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提出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就房屋权属档案资料查询的现状而言,一般是在买卖双方去房地局办理缴税、递交过户材料时才能由房地局的工作人员在房屋档案库中查到相关的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一般情况下,房地局的工作人员不愿接待单个买售人在缴税前的查询行为,如果每个欲购房的个人都来查询,将会增加很大工作量,如果需要查询,还需要递交申请资料,手续相对繁琐。而依据最新通知的内容,以后其中约定的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以及相关国家机关和机构在必要的情况下都可以查询房屋的权属登记信息,包括房屋的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
房屋产权登记的主体风险主要包括跨地域登记管理、跨行业登记管理及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末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带来的风险。在登记管理行为上面,证件不齐全、证件材料虚假及失去效力等,也是产权登记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此,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登记的内容有哪些?房屋登记应当怎样进行登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②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来源。
③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④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抵押登记登记的手续
[律师回复] 一.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 (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 (4)全部购房合同; (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二.房屋财产保险手续的办理房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合法拥有的房屋产权作为贷款偿还的保证,只将其权利价值用于贷款偿还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便可将该房屋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因此,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不占有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而由抵押人自行使用,并负有妥善保管之义务,包括为该房屋投保,以防该房屋因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抵押房屋必须办理房屋财产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在抵押期间,凡因借款人过错而导致的保险责任以外的房屋破坏及毁损所造成的抵押权人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可以买卖吗,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一、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可以买卖吗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无权随意处置。父母或因夫妻感情问题,或为孩子将来着想,或担心将来遗产税,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购房行为屡见不鲜。不少父母认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财产也是自己的,如果父母有需要,当然可以自行处置,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除为了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那么应如何证明“为了孩子利益”呢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要求采取由父母双方共同到场,以声明保证的方式说明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该房产。有些时候可能会要求由街道、居委会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采取公证的办法,证明确实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财产。同理,在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作抵押贷款时,银行会要求孩子的父母出具证明,证明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而办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多半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但这种爱可能会带来麻烦,例如孩子太早拥有房产会造成依赖心理,还会造成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遭遇困境等等。从父母角度来说,万一孩子不孝顺,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要想收回房屋的话,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
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风险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一)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必须是基于子女利益。如果明显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这样的行为将违法。例如,贷款买房,父母与子女共有。但用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与银行签订借款,此行为对子女财产的处分显然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也就是说,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将不能抵押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
(二)加剧父母离婚时的纠纷。如果房产被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离婚时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谁就可以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产。这将导致夫妻在离婚时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三)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也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四)无法自由处分该房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房产的前提必须是基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比如说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国留学等。否则,不得随意处分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五)无法起到规避税收的作用。我国直系亲属之间房产的赠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免税,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包括遗赠)照章纳税,因此,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并不能起到避税的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
可能会出现跨地区登记的风险或者是登记人员未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的风险。无证就不能代表登记机关从事登记工作,上岗就是非法。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是房屋登记,房屋应当如何进行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登记原则: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房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房屋登记需提交的身份证明分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作为一般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除提交儿童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交监护权公证书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登记的时间: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房屋应当如何进行登记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房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风险?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风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出租不登记怎么处罚房屋租赁登记有
[律师回复] 房屋出租不登记怎么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出租房屋后,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房屋租赁登记有哪些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条件: (一)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和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行为; (三)房屋权利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合伙等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承担相应经营风险而获取收益及将房屋提供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无偿使用等变相租赁行为,纳入租赁管理; (四)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备案。 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备案,而不是先登记后签订合同。 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一)当事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的;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三)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五)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本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风险?
租房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有的法律风险就在于可能会经过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然没有登记的情况之下面临着罚款。因为房屋在租赁的情况是在那个时候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的登记的手续,如果逾期没有办理的话,就会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行政法律规范对此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登记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租赁登记程序 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第二,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第三,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第四,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第五,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8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个朋友结婚买房,已经付了首付,现在准备进行房产过户,请问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呢?要怎么避免?
[律师回复] 房地产产权登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狭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登记。
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
3、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末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的。无证就不能代表登记机关从事登记工作,上岗就是非法。以上是产权管理行为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情形。
二、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证件虚假。如伪证件的,有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如证件经涂改的(包括合同涂改经单方认可的)证件失去时间放力的;证件尚未发生效力的(法院初审裁判后上诉的一审裁判书属此类),产权代理人违背产权人意志的登记申报证件;违反法定优先原则的产权转移证件(如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属于此类);其他违反道德规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证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4、登记行为本身无效。如给担保法禁止的财产设定抵押权;核验不清、马虎审理造成错误的。
5、权证制作不规范。填制不清楚,乃至误制、重制。
6、收费违反标准,随意多收或少收。
7、产权审核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的其他不当行为。编辑点评:目前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有待改进,由于办理房产业务的增多,房管部门在处理房产登记时容易发生失误,导致产权登记不成功或错误登记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