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证人作证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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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庭证人作证要求的条件是:身份符合、有作证能力等。当然,对于证人,无论是刑事诉讼的法律还是民事诉讼的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保护制度,确保其不因为作证而遭受相关人的伤害,为了保护证人,有些时候还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的。
法庭证人作证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庭证人作证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法庭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身份符合、有作证能力、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其它评价不得在场等,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到司法程序来进行办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1、证人出庭做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督促证人诚实作证,法律对于作伪证设定了相应的不利后果。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狂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证人出庭作证是,法院应将以上内容告知该证人。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人出庭的相关情况应当符合司法程序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在进行身份审查时,还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明确规定,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是不可以进行举证处理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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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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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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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是不一样。合同附件就是原合同所带的附件,比如买家要求买家生产的产品要符合某个标准,可能会在合同后面添加附件说明标准。重点在附件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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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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