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面有了孩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但是属于明显的婚姻过错方,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判断是否存在重婚行为,是看其是否在已经登记结婚并且没有结束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另外登记结婚的情形。
配偶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

一、配偶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

结婚外面有小孩不一定算重婚罪,具体还要看具体的情况。犯重婚罪是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两个人长期对外以夫妻的名义进行生活在一起,然后是还要满足两个人是长期的共同居住在一起。

重婚罪主要包括:

1、在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2、已婚者又与他人结婚。

如果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又与他人结婚的,重婚是不好认定的。

因此而言,行为人婚外与他人生育子女的,不一定属于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登记结婚的,属于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配偶出轨如何搜集证据?

出轨的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搜集:

1、对方主动承认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

一旦婚外情被曝光,对方为了颜面、家庭、孩子等等,情急之下很可能愿意写“保证书”、“道歉书”等,承诺不在来往,这个时候一定要保存好类似的书面证据。

当然通过微信等聊天记录、自己偷录的音频资料等也可以达到相应的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聊天记录、录音等必须是未经修改的。

2、亲子鉴定

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综上所述,夫妻中的一方因感情出轨在外面有了孩子,如果不符合法定重婚罪的认定条件,一般不进行刑事处罚,只会采取治安处罚,法律规定中对于重婚罪属于明确的刑事案件,依法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搜集有效的证据才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配偶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
一键咨询
  • 178****4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配偶一方在外有了孩子算重婚么
配偶一方有外遇且生了孩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情节。重婚是指在已有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他人有婚姻关系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生子并不能说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不能直接说明存在重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配偶重婚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导读:当你面临配偶存在重婚行为的时候怎么办?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惩戒重婚者?下面详细为你介绍怎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重婚问题和刑罚轻重。
如某一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应如何进行救济呢?
我国法律对重婚罪行为规定了追究刑事责任的途径: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第 ( 二 ) 项人民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四)重婚罪,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缺乏,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原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根据《婚姻法》第 45 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形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依法提起公诉。这就是说我国法律建立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当行使权制,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通过直接向人民自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置。
同时,国法律对重婚行为还规定了民事方面的救济: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也就是说,有配偶的一方若配偶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民事方面可要求与配偶离婚,同时可要求配偶进行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置:若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将开庭审判;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采纳。同时有关重婚罪自诉案件的审理顺序与民事案件的审理顺序也有相似之处,如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同时,人民对自诉案件,还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原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此外,自诉案件的原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还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配偶婚姻外生子算重婚吗?
配偶婚姻外生子不一定算重婚的,还需要结合具体该人是否和婚外的对象用正式夫妻的形式长时间生活在一起而且还不和原配离婚的情况下就要属于重婚,甚至还要被定为是犯罪,因为这是对国家用法律定义婚姻的一种蔑视和对原配其权益的严重危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配偶婚外生子是重婚罪吗?
如果说配偶出现婚外生子的情况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的,因为刑法中对重婚罪的概念也是写明了只有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才会构成重婚罪的,如果只是婚外生子没有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则不会构成重婚罪。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重婚后有配偶和异性同居,怎样判断是否有婚外异性
[律师回复]   “重婚”、“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行为”、“婚外性行为”的法律区分《婚姻法》规定了我国的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社会上对夫妻间的不忠行为一般习惯上称为“”、“包二爷”或者“第三者插足”等等,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在法律意义上,对配偶不忠行为根据具体情形不同而有着严格的区分: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行为、婚外性行为。这三种行为相互区别并在法律上分别产生不同的后果。
一、重婚行为。如果有配偶者在外与其他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重婚。重婚行为人不仅要受《婚姻法》调整而承担民事责任,还受《刑法》调整而承担刑事责任。《婚姻法》规定:
1、因重婚缔结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
2、对于合法婚姻的男或女方要求离婚,如果经查实,一方确有重婚行为的,经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
3、因一方有重婚行为,导致合法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从几方面加以限制,即属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中可以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与重婚行为的关键区别是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而且也不会导致周围人们的误认。应当指出的是,重婚和婚外同居行为之间的判定界限并不明确,即使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人民也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可能会认定构成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同样属于法律严格禁止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不利法律后果,一是婚外同居行为属于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二是由于婚外同居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适用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婚外性行为。除了上述的重婚、婚外同居行为之外,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婚外性行为。对于婚外性行为,似乎更多的属于道德调整范围,婚姻法仅规定了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在原则性排斥婚外性行为之外并无明确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从法律责任上讲,如果因为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的,过错者同样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认定为《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上对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惩罚等,但这些不利后果更多的是需要离婚诉讼的法官自由裁量,而不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配偶婚外同居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设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有权利,只要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就能够设立遗嘱。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夫妻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一方想单独处置自己的财产不想告知另一半,那么瞒着配偶立遗嘱有效吗
在一般情况下,如何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是遗嘱人的权利,不需要特别告知他人,特殊情况除外: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同时不经过配偶同意的遗嘱的效力主要取决于遗嘱处分财产的对象,如果遗嘱人处分的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不需要配偶同意如果处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否则处分涉及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遗嘱。因此,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只要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不需要一定告知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配偶遇外怀孕算不算重婚罪?
配偶外遇怀孕的情况,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重婚罪的认定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或者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才构成重婚罪。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配偶婚外同居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设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有权利,只要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就能够设立遗嘱。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夫妻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一方想单独处置自己的财产不想告知另一半,那么瞒着配偶立遗嘱有效吗
在一般情况下,如何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是遗嘱人的权利,不需要特别告知他人,特殊情况除外: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同时不经过配偶同意的遗嘱的效力主要取决于遗嘱处分财产的对象,如果遗嘱人处分的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不需要配偶同意如果处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否则处分涉及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遗嘱。因此,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只要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不需要一定告知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配偶在婚外生子是重婚罪吗?
婚外生子不一定是重婚罪,具体看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出轨行为,如果已经有配偶,在婚外又以夫妻的名义登记结婚并且生子,属于重婚罪,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丈夫在外地工伤死亡, 儿子配偶和配偶父母怎么继承抚养费?
[律师回复] 你好,都有份,但是不是平分,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分配原则
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分割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主体确定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
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意外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继承人,有一配偶,一位二十五岁未婚儿子,一位七十多岁母亲,该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母亲车祸死亡,赔偿金虽不是遗产,但可以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的。rn《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rn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n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n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n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n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n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n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n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n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n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n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配偶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