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房女方有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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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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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即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依然也是共同所有人,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但婚前买房女方出资的证明责任在女方这边,女方需要证明女方父母对房产有首付出资。
婚前男方买房女方有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杭州离婚律师婚前男方买房女方有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买房,因为男方的钱不够首付,女方父母拿了一些现金给男方交首付,当时没有留证据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一起换贷,贷款还没还清,现在要离婚的话,女方可以主张分割房产吗?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可以擅自把房子卖掉吗?在这种情况下,女方能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

首先,杭州离婚律师可以确定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

结婚前,父母的现金出资,一般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话题转化为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的归属问题。该房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依然也是共同所有人,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但杭州离婚律师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婚前买房女方出资的证明责任在女方这边,女方需要证明女方父母对房产有首付出资。对于这类案件,李晓娟律师总结几个重点问题:

1、女方父母给男方的现金,如果女方没有证据,男方也不承认的情况下,很难证明。女方有责任去证明现金出资问题,法官不会强制要求男方提供首付款出资证据。所以如果还有可能,李晓娟律师建议你通过微信聊天、或通话录音、聊天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

2、无论能不能证明出资,离婚时女方都可以分割房产价值的,因为即使没有出首付的证据,对于婚后换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由于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法官一般采取的分割办法为男方支付给女方折价款。

3、房产为男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虽然从法律上来讲,房产由夫妻共有的成分在,但从实际操作来看,男方是有可能自己处分这套房产的。

4、对于女方应该如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律师建议在起诉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房产可以避免男方私自出售。至于首付款问题,还是那个方法,需要自己想办法取证。

杭州离婚律师考虑到婚前现金出资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当事人一定要联系专业离婚律师帮您指导或代理,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联系李晓娟律师,专业办理婚姻案件,为您提供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

【参考法条】

民法典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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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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