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宅基地别人建造了房屋,补偿款应该给谁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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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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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在他人地上私自建房的,建房者是没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的。1、如果本村人之间将宅基地进行了合法的买卖,买受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可以获得补偿。2、双方并没有买卖宅基地,但建房过程中,建造者经过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应按照约定分配补偿。
我的宅基地别人建造了房屋,补偿款应该给谁

农村房屋拆迁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宅基地是甲的,却被乙建了房的,这种情况下,谁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呢?

确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中很多人都外出打工。原有的宅基地,也有不少被闲置下来,这时候就会存在,留在本村的人,在他人闲置的宅基地上建房的现象。

没有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还好,但一旦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对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拆迁律师团今天为大家具体分析这个问题。

村民外出打工,第二年回家发现邻居在自己宅基地上建上了新房

近日,安徽某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安徽某村村民孙先生外出打工,家中老宅一直闲置,于是嘱咐邻居王先生平日里帮忙看管一下。王先生想着反正宅基地空余面积孙先生也不会用,就自行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所房屋。

第二年村里遇上拆迁,孙先生回家一看,自家的宅基地上居然多出一所房屋。而这所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内,双方对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争执不下。无奈之下,孙先生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

法院审判:未经许可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违法,拆迁补偿归宅基地主人所有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被告王先生未经原告孙先生允许,私自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属于侵权行为。对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应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的,房屋应归并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支付对价或给予补偿。并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原告孙先生。

因此,本案中,房屋所有权由孙先生获得,那么拆迁补偿款也理应由孙先生获得,但王先生修建房屋的费用,应由孙先生支付合理的对价。

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什么情况下建房可以获得补偿?

从法院判例我们可以看出,未经同意在他人地上私自建房的,建房者是没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的,那什么情况下建房者可以获得补偿呢?

1、本村人之间将宅基地进行了合法的买卖,买受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可以获得补偿。宅基地是可以在本村人之间合法的交易的,此时买受人为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当然有权获得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如果交易双方并非同村人,则买卖合同无效,买方无法获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也无法获得拆迁补偿。

2、双方并没有买卖宅基地,但在建房过程中,建造者经过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了约定的,此时应按照约定分配补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原则上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获得补偿,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将房屋建造成本归还建房者。

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他人地上建房,是有风险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遇到拆迁时不仅得不到补偿,还有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所以,如果确有必要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的,可以经过合法的买卖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或明确约定好,如遇拆迁,补偿款如何归属,防止正在遇上征地拆迁时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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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那么在诸如离婚等情况发生时需要分割宅基地住房应该怎么办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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