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在征地拆迁中,你应当知道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政府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房屋征收决定;(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五)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六)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在征地拆迁中,你应当知道

【事实概要:棚户区改造缘何补偿待遇不同?】

甲是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居民,其位于海陵区海陵南路的房屋因泰海征决《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车辆厂周边地块棚户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决定》被纳入车辆厂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的征收范围。

棚户区改造本是中央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而实施的项目,甲在知道动迁消息后便同家里人商量一定要积极配合动迁。

然而,具体负责该户动迁的人员未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甲家的补偿。

而周边邻居们的补偿结果也是各有千秋,似乎存在“同房不同补”的情形。

困惑的甲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杨念平和黄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一波三折的信息公开申请】

鉴于同处于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征收人受到不同的补偿安置待遇,两位承办律师决定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8户不同寻常的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结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告知书》,告知甲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甲所需的上述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并作出合理说明。

黄律师根据该告知书的要求,拟好补正说明后由甲提交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然而,这份信息公开申请此后就没有下文了。

黄律师指导甲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

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日内履行答复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8份信息公开答复,以甲不是申请公开的8处房屋的被征收人为由不予公开。

不服该处置结果的甲再次委托黄律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行政复议

后,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第二轮正义之判——撤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作的答复,并责令其重新作出答复。

甲收到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制作的答复书,被告知申请事项涉及第三方权益,因第三人不同意公开,遂不予公开。

黄律师再次指导甲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援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十六条、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的规定,主张甲申请的信息公开属于政府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公共利益,属于法定公开范围,故不适用保密条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作答复适用法律错误,应当撤销重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第三轮复议决定,完全采纳复议申请意见,决定撤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不公开答复,并要求其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至此,区住建局依法再无拒绝公开的正当理由,历经3轮申请、复议,甲的征收维权之路终于收获了第一役的胜利。

根据《条例》第30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住建部的《实施意见》更是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二)房屋征收决定;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五)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

(六)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据此,被征收人想要知道自己的街坊、邻居究竟获得了多少征收补偿,是完全合理、正当的要求。

且上述信息均属于政府应当依职权主动公开的信息,而非必须被征收人提出申请才能被动公开。

而一起案件的信息公开阶段工作竟如此艰难,足可见在该领域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以及被征收人在走上维权之路时所应做好的心理准备。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在征地拆迁中,你应当知道
一键咨询
  • 166****8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拆迁中的这些圈套,你应当知道
1、不谈法律谈政策拆迁就是一场博弈,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你争我夺。2、不谈补偿谈奖励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搬迁,大多会使用“搬迁奖励”做诱饵。4、不谈协议谈钥匙在案件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被拆迁人拒绝出示正规的协议文本,只是由工作人员随意的写几项如房屋面积、单价、装修损失等内容,随意性极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家的房子政府要征用,政府说是有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的费用是多少,安置房的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拆迁赔偿数额各省市地区标准不统一,但是遵循的计算规则大致相同。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59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政府不造安置房怎么办,拆迁政府不造安置房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纠纷和矛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建议对房屋状况、性质、产权办理时间、土地状况、权属等等问题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查询,万不可盲目购房。同时在购买时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约定,避免因为约定模糊而造成纠纷。
同时,因为安置房建造预算有限,因此建筑商为了获取利润也许会对建筑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购买前要查询房地产商以及监督机构。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存在户型设计不好、产权登记难、上市交易期限遥遥无期等等问题。
具体如下所述:
1、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3、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政府征地拆迁的条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的文件建议参考以下内容,认真学习。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两公告一登记你应当知道应该怎样进行
第一步: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二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地维权的谣言,你应当知道不中套。
谣言一:别请律师,律师是骗子,只会申请信息公开。谣言二:面对违法逼迁、强拆正当防卫才管用。谣言三:维权来不及了,认了吧。谣言四:项目具有特殊性,维权也没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拆迁人应当清楚的事情,邻居的补偿安置结果你有权知道。
政府应当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房屋征收决定;(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五)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六)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你应当知道的维权行动,当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
对补偿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搬迁的,行政机关有权申请法院裁定非诉执行。因此及时提起程序阻却强拆的进逼对于被征收人的维权来说是最为重要的事情,绝没有任何打折扣、含糊的余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在征地拆迁中,你应当知道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