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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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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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2、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3、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等等。
劳务派遣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劳务派遣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二、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怎么处理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续签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我国法律保障劳务双方的权益,每位劳动者都想要选择的权益,但是要注意用人单位有权利开除对单位有威胁或毫无作用的员工。因此,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是绝对的优秀,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能够和单位达成一种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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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有三方协议吗
没有。劳务派遣只是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上实施,不需要有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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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20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辞退或者辞职现象,劳动者首先需要找劳务派遣机构联系,并且看看合同中关于辞退或者辞职现象的处理,一般来说派遣合同里面都没有规定,所以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得不到赔偿的,自动辞职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跟劳务派遣机构说一声,一般来说也不用赔偿,但是合同另外有约定赔偿金的除外。
一、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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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辞退或者辞职现象,劳动者首先需要找劳务派遣机构联系,并且看看合同中关于辞退或者辞职现象的处理,一般来说派遣合同里面都没有规定,所以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得不到赔偿的,自动辞职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跟劳务派遣机构说一声,一般来说也不用赔偿,但是合同另外有约定赔偿金的除外。
一、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020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辞退或者辞职现象,劳动者首先需要找劳务派遣机构联系,并且看看合同中关于辞退或者辞职现象的处理,一般来说派遣合同里面都没有规定,所以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得不到赔偿的,自动辞职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跟劳务派遣机构说一声,一般来说也不用赔偿,但是合同另外有约定赔偿金的除外。
一、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020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劳动派遣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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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辞退或者辞职现象,劳动者首先需要找劳务派遣机构联系,并且看看合同中关于辞退或者辞职现象的处理,一般来说派遣合同里面都没有规定,所以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得不到赔偿的,自动辞职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跟劳务派遣机构说一声,一般来说也不用赔偿,但是合同另外有约定赔偿金的除外。
一、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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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有多长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所以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至少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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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如何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怎么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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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怎么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怎么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劳务派遣协议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务派遣协议需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协议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劳务派遣协议签订需知
(1)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用工单位切记要审查《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对此,企业若想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资质不容忽视。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该劳务派遣单位不符合《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则可能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无效。若被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业介绍机构,直接向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有可能承担与该被“派遣”员工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从而必须对其履行一系列的义务。因此,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的审查,应小心谨慎。
(2)派遣协议的内容要明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因此,用工单位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相关内容,以防止责任约定不清招致的风险。具体而言,在签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①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对于被派遣员工的基本信息应予以明确,同时,对于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具体说明。
②明确劳务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对此,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应谨慎,规避违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期限带来的风险。
③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三方关系,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在协议中明确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防止发生纠纷时责任不明的情况出现。
④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劳务派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所以协议对于涉及被派遣员工责任承担的条款,只能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发生效力,若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在被派遣岗位上受损,则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待承担连带责任之后,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再按原先约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2、新法有新规,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风险加大《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原本所具有的转移用工成本和减少的优点,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已经是大大受限,对此,企业应当即时转变思维,改变观念,寻求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随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风险的加大,企业应当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合理采用相应措施,以防止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要怎样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怎么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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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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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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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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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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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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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怎么签订,包括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怎么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该怎样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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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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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北城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吗?
不管是吉林市北城、还是其他地区的劳务派遣单位都需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且派遣单位还需要将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者。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则需要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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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应该如何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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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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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应该怎么样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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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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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劳务派遣协议书模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示范文本)
甲方(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人员的派遣与变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二)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应执行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二)、
(三)、
(六)项和第四十条第
(一)、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六、其他约定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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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2、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3、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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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劳务公司做文秘工作,领导让我拟一份劳务派遣协议补充协议,我没写过这方面,希望知道的朋友帮帮我。
[律师回复]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现就双方在执行劳务派遣过程中相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劳务派遣的工种、用工数量及用工期限
甲方使用派遣人员的工种及用工数量:工种为 等,共 人。
二、劳务派遣过程中双方的职责及权限(详见附表)
(一)甲方职责及权限
1、负责对具体用工标准及条件提出要求,对上岗人员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对派遣人员有推荐权、最终使用权和分配建议权。
2、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分配、统计、日常管理、考勤与考核,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评定。
3、负责指导派遣人员按劳动安全规章进行工作。
4、负责乙方委托甲方的其它事宜。
5、负责向派遣人员发放劳保用品。
6、对乙方向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建立养老、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等情况有监督权。
(二)乙方职责及权限
1、负责按甲方的需要派遣劳务人员,并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进行劳资、人事和社会保险管理。
2、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并协助执行考勤考核结果,落实对派遣人员的收入分配。
3、负责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的协调处理。
4、配合甲方回收和管理劳保用品和各项资质证书。
派遣代理双方责任明细表
责任方
项目
甲 方
乙 方
员工招聘
协助招聘
发布信息、用工手续申报、组织招聘
录用、调配和辞退
决定录用、辞退人员
办理录用、辞退手续
劳动合同
签订
岗位合同
签订
档案
托管
日常管理
生产管理、负责考勤、考核,执行考勤考核结果
生活和事务管理、协助执行考勤考核结果
奖惩
落实奖惩
协助
福利待遇
负责标准制定及发放
协助
薪金
支付
代发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协助
劳动纪律
实施检查并负责执行
协助
劳动保护
负责落实
协助、监督执行
用工年鉴
负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务
协助
负责处理
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
公共职业道德培训
职业技能考试
协助
联系、报名、组织
暂住证等
协助
负责办理
计划生育
协助
宣传教育、证件审核
证明材料(结婚、生育、升学等)
协助
出具证明材料
工伤事故
协助
向劳动部门申报、负责处理
三、派遣人员派遣费结算(按综合计算工作时制计算)
1、派遣人员劳务费构成:基本工资+加(夜)班工资+奖金+其它
2、派遣人员缺勤时,甲方按派遣人员缺勤时的当日拟发工资标准计算扣减工资。
四、社会保险
乙方为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员从派遣之日起办理社会保险。
五、减少派遣人员一次性违约金费用结算标准
在派遣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减少使用乙方派遣的派遣人员,甲方应在减少派遣人员的当月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费用,违约金费用标准按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提供劳务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费用,提供劳务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六、在次月 日前,由甲方将当月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服务费、社会保险费及一次性违约金费用等)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同时将发票及收据交付甲方。
七、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补充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劳务派遣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派遣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
2:《派遣员工工资表》
附件
3:《派遣人员及费用情况结算表》
附件
4:《委托协议》
附件
5:《公司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 代理人:
协议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
甲 方:
乙 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派遣协议书第三项第三条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发放派遣人员劳务工资;乙方委托甲方代扣应由派遣人员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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