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共同生活几年就算事实婚姻?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双方共同生活几年都不算是事实婚姻,现在已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只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了结婚证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双方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生活在一起的,那么只能算是同居。
双方共同生活几年就算事实婚姻?

一、双方共同生活几年就算事实婚姻

双方不管是生活在一起几年都不会认定为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双方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你的权益,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但自己的权利,还能受民事法律的保护。

事实婚姻特征有: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有哪些?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综合上面所说的,事实婚姻现在已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不管是生活多久都不会认定为婚姻关系,只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那么才可以享受到该有的权利,所以,对于双方的关系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在婚姻中是可以享受到该有的待遇。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双方共同生活几年就算事实婚姻?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当事人双方同居几年就是事实婚姻
如在1994年2月前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的,认定为事实婚姻,超过时间的不予认定。相关的婚姻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申请,我国的民政部门根据这类案件的时间、案件情况进行审理。保护这类事实婚姻的当事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跟男方在一起时他不想领结婚证觉得没用,当时我实在是太爱他了就没有计较这个事,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件事就成了我的心病,就想咨询的问问男方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多少年形成事实婚姻呢?
[律师回复] 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与演变  1979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了事政策法律的意见》,第一次对“事实婚姻”进行界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根据这一意见,事实婚姻当事人起诉离婚案件在实体处理上,即在准许离婚与不准许离婚的标准上,与法律婚姻相同。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此意见中提出了“非法同居关系”的概念。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案件时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从1994年2月1日,即民政部颁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论其同居时是否结婚的法定条件,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取消了“非法同居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
该解释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相抵触者,应以现行法律为准。
所以,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必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能按事实婚姻处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当初跟孩子的父亲没有领证的在一起生活,后期跟孩子的父亲提过领证的事,他觉得没啥用就一直拖的没有办,可是我这心里总觉得挺不踏实,听说有个说法就是存在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跟领证结婚时是一样的,就想了解下怎样才构成事实婚姻呢?
[律师回复]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是以夫妻名义;
(二)是公开同居生活;
(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我跟男方都是很崇尚仪式感的人,所以两人在一起时就没有觉得领证是多么重要事,没有办酒席没有领证的简简单单的就在一起共同生活,我闺蜜就劝我还是把结婚证领了比较好,毕竟这样的不受法律保护,将来如果有啥变故我会吃亏,就想了解下事实婚姻受不受法律的保护吗?
[律师回复]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由于种种原因,事实婚姻在现实中尤其是在农村中存在很多。对事实婚姻而引起的纠纷,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区别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分别规定: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使当地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也不能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有效,而只能以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我跟我的老公在94年前就在一起了,当初因为贫穷没有办理,以事实婚姻生活,我多次找他重新登记他不肯,他还以我的名义欠款欠了二十多万,想知道事实婚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若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但对于一方举债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则毫无法,债权人对此很难举证,造成很多共同债务无法认定,法律在此丧失了应有的公正性。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规定将该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债务人夫妻,并且已明确表示出债务人夫妻无举债合议。根据举证责任规则,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或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直接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即可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如果此时还机械地坚持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那么债务人不但要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还要证明夫妻双方没有举债合意,明显违背立法本意,显失公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同居生活几年属于事实婚姻?
同居生活多少年都不属于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不被承认的,双方有这样事实婚姻的现象的,只能劝告双方当事人及时进行合法结婚登记,或者及时进行分居,双方不再同居。事实婚姻实际上对双方都是不利于维护各自的权益的,若还有小孩的,孩子出生证明还不能办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现在婚姻法支持事实婚姻吗,老人共同生活15年没有领证
[律师回复] 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但事实婚姻效力至今不能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1984年8月30日以前,承认事实婚姻。?
二、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限制承认事实婚姻。1980年《婚姻法》施行后,最高院于1984年8月30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事实婚姻是违法的,应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作了限制性的解释。要求起诉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和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而将那些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起诉时双方或一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的,排除在事实婚姻关系以外,作为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至此我国司法机关开始限制性的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意见》第1条、第2条规定,在1986年3月15日以前如果事实婚姻双方在起诉时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则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在1986年3月15日以后事实婚姻双方如同居时均符合法定条件,也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否则都认为是非法同居。该《意见》第4条规定,离婚后的双方未履行复婚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为非法同居。
(3)规定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最后期限于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三、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不承认事实婚姻。?
四、2001年4月28日后,事实婚姻效力待定。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怀孕了就是事实婚姻吗?
怀孕了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就是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对于怀孕的情况下,显然是可以算作夫妻名义生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和我的女朋友再一起同居生活好久了,但是我们一直没有正式的领结婚证,我们也有孩子了,我妻子总是催着我办证结婚,我想问一问呢共同生活算事实婚姻吗?
[律师回复]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可以就事实婚姻协议吗?
可以就事实婚姻协议,主要就是因为在以前我们国家是承认事实婚姻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意味着双方之间是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那么是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的手续来进行协商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双方办酒属于事实婚姻吗
办过酒席理论上就属于事实婚姻了,但事实婚姻不等于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特别是1994年民政部出台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后,只办酒席没有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证的,这种所谓的事实婚姻跟非法同居的性质一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跟我老公在一起时协商的试婚,先不办理结婚手续,等到双方在一起生活磨合的不错的不错的情况下在去办理结婚证,现在共同度过了8个春秋觉得领证的事不是那么看重了,可是我的父母不太赞成我的想法劝我还是把证领了稳妥些,所以想了解下共同生活多年的事实婚姻能补办结婚证吗?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补办结婚证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办理结婚登记流程
(一)当事人申请结婚
1、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男女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有哪一方是离过婚的,也是需要提交离婚证的。有些地方还会需要婚检证明,而这个是看地方政策的。
2、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是本人亲自在场。
(二)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而且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也可以是在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认真的审查后,认为符合所有的结婚条件的,就会准予登记,并且发放结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该出一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双方共同生活几年就算事实婚姻?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