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独立提出回避申请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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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一般是不需要提出回避申请的,因为律师并不属于回避的对象,回避的对象一般指的是审判人员,鉴定人员或者是书记人员等等,如果啊审判人员和律师有利害关系的话,那么该回避的对象是审判人员,不是律师。
律师可以独立提出回避申请吗

一、律师可以独立提出回避申请吗

不需要回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并不是回避的对象,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等,如果审判人员与律师有利害关系的,回避的应该是审判人员。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二、当事人可以因哪些事项提出回避请求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他们也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当事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3、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管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被告人,都是可以委托律师来作为案件的代理人的,而在我国是有回避制度的,但是律师并不属于回避的对象回避的对象一般指的是审判人员鉴定人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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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律师需要回避吗
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的时候律师是不需要回避的,《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当中规定的律师需要回避的情形是,律师跟案件的相对方是近亲属关系或者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在代理对方的其他案件,还有其他可能会影响到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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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一个朋友犯事了,非常的烦恼啊,最近准备要开庭了,家里人都非常的紧张害怕,不知道会怎么样啊 ,听说律师有可能会回避?想了解一下律师是否能独立申请回避?请问,怎么可以申请回避?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回避
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负责本案的审判 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翻译人员、鉴定人员、书记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的时候,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请上述六种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 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 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 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 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 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如有 上述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提出申请回避。如遇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1、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对审判人员提出回避并不是都可以直接提出的,对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要求回避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上述,对申请回避具体是哪些情况进行回答。实践中,不仅刑事诉讼中有回避制度,就连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当中,也是规定具体回避制度。因为具体诉讼类型不同,致使这方面的规定还是各不相同的。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的情形主要就是上述五种,各位都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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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审警察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提审要求警察回避的,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办案警察和当事人有近亲属或者直接利害关系,担任过案件的鉴定人或者证人的等。如果警察有以上情形,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应当在会见的时候要求其回避,防止影响案件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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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分公司可以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分公司是不是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核算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核算可以开基本账户,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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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账号,独立财务,独立报税,独立报税
[律师回复] 分公司可以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分公司是不是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核算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核算可以开基本账户,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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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出回避申请的情况是什么?
律师如果要提出回避申请的话,首先是因为其所在的案件有和本人亲近的亲属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其次如果其同为律所的其他律师和该案件有所利益关系,或者是其亲属有利益关系都应该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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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的前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主体条件:即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所谓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这一自然状态而作为民事主体的人。自然人有两种属性:一是其自然属性,即自然人根据出生这一自然状态而取得主体资格;二是其法律属性,即自然人自主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且数量仅限于一人。自然人以外的团体或社会组织虽然也常有单独投资经营的情形,但不能视为独资企业,如国家单独投资的企业通常被称为国有企业,团体或社会组织单独设立的企业则通常采用“一人公司”的形式。由于企业设立后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以投资人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7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且非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国家公务员、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及现役军人等。
(2)名称条件:即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是表示企业特征的文字符号,是企业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的表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仅应当与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名称区别开来,而且应当与其他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区别开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业范围相符合,在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的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准予登记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3)出资条件:即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是指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承诺投入企业资本的总和。它不是注册资本,只是经营条件,不具有对债权人给予担保的效力。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数额没有给予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只要求投资人申报出资,并不要求投资人实际缴付出资。相比而言,合伙企业和公司有较为严格的出资要求。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合伙人要实际缴付出资,且对出资方式也作了具体的规定。公司法也规定,公司在设立时,股东出资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必须实缴且需要验资。
(4)物质条件: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是个人独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同时,法律作这一要求也是为了使个人独资企业与行商游贩相区别。
(5)雇员条件:即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包括从事业务活动的投资人和企业依法招用的职工。对个人独资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个人独资企业法未作限定。只有投资人一人从事业务活动,也符合条件。
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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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吗,独立账号,独立报税,独立财务
[律师回复] 分公司可以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分公司是不是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核算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核算可以开基本账户,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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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回避吗有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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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吗,申请独立帐号,独立财务,独立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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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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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可以独立吗?就是不迁出的前提下可以独立户口吗?
[律师回复]
一、父母离婚了未成年孩子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出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 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 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 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 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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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如何提出回避申请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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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否可以独立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对于隐名股东是否可以独立提起诉讼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隐名股东能否提讼
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有如下情形的,可以要求公司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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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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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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