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儿童死亡赔偿按多少年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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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儿童死亡赔偿按二十年计算,一般就可以按当地城镇或农村平均收入标准来进行确定,如果当事人在六十周岁以上的,一般就会按年龄每增加一岁就会减少一年的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儿童死亡赔偿按多少年计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儿童死亡赔偿按多少年计算?

按二十年计算;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首先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对违反交规责任人处罚;

4、赔偿调解;

5、向人民法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那么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对于赔偿金的支付会按当事人年龄和收入标准来进行确定,只要没有超过六十岁的一般都是会按二十年来进行计算,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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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遇到了儿童死亡赔偿方面的问题,所以想咨询一下儿童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具体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7岁儿童车祸死亡怎样判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孩子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并死亡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没有,基于孩子自身体质等因素,一旦遭遇交通事故,往往伤害严重,甚至会出现死亡。但在具体赔偿问题上,孩子死亡事实上与成年人死亡并无太大区别。小孩死亡的赔偿案件可依照死亡赔偿案件的一般流程来进行,开始处理赔偿的时间可待丧葬事宜结束后,无论是和解、调解还是诉讼,丧葬事宜一旦结束,各项损害数额基本上就可以完整的计算出来。
一、死亡赔偿项目计算死亡案件的赔偿项目依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括有:
1、现场致死案件: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小孩死亡案件中无)、丧葬费、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
2、抢救无效后死亡案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上述直接致死情形下包括的项目内容。
二、索赔途径死亡案件涉及的赔偿项目较大,个别地区的死亡赔偿金项目数额就可达近百万元,加上其他费用,一个死亡案件过百万的赔偿也不足为奇。为此,最为保险的死亡索赔途径为诉讼途径。诉讼途径下,死者亲属可以主张按照法定的赔偿标准更多、更完整的获得各个赔偿项目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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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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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2岁儿童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1,意外事件要区分儿童监护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由加害人按比例对儿童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2,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3,赔偿标准按《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岁儿童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1,意外事件要区分儿童监护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由加害人按比例对儿童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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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赔偿标准按《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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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包括医疗费,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3,赔偿标准按《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计算、住宿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护理费: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误工费。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按五年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1,意外事件要区分儿童监护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由加害人按比例对儿童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2,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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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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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儿童意外掉井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两岁儿童意外掉井死亡赔偿金问题解答如下, 包括医疗费,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3,赔偿标准按《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计算、住宿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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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误工费。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按五年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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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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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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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误工费。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按五年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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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事件要区分儿童监护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由加害人按比例对儿童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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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车祸死亡赔偿计算方法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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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对于3岁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肇事逃逸的情况应该更加严格处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有更严厉的处罚。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
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最高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传统上有“抚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两种理论。“抚养丧失说”认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因此丧失了生活资源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侵权责任人应当对该项损害予以赔偿。但在很多情况下,受害人并没有需要抚养的近亲属,为平衡利益,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损害,侵权责任人亦应当赔偿。我国的《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3月公布施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基本上采纳了这一理论,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失。“继承丧失说”认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给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造成了应得财产的损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应当是一种物质损失。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赔偿的原则为受害人的物质损害的范围,其将死亡赔偿金也列入赔偿的范围之列,也就是确定了死亡赔偿金的财产性质地位。车祸赔偿标准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
打官司费用由肇事者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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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儿童在井里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包括医疗费,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3,赔偿标准按《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计算、住宿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护理费: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误工费。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按五年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1,意外事件要区分儿童监护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由加害人按比例对儿童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2,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车祸造成9岁儿童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祸造成9岁儿童死亡怎么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造成9岁儿童死亡怎么赔偿
按照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认定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抢救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处理丧事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如果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农村死亡赔偿将近30万,城镇将近60万。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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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及其他各项民事赔偿其实都是按责任大小划分赔偿比例的,就像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逝者本人对交通事故承担主要的责任,那么,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整体只需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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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造成9岁儿童死亡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造成9岁儿童死亡怎么赔偿
按照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认定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抢救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处理丧事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如果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农村死亡赔偿将近30万,城镇将近60万。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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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岁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看具体情况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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