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立案管辖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对于挪用资金罪来说,需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构立案管辖,要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法院审理判决,可以按照挪用资金罪,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管辖规定是什么?

由公司所在地公安机构立案管辖,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构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构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挪用资金罪管辖地为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构管辖的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可以对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包括公安机构和人民检察院,在这方面他们之间是有明确分工,有的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构管辖,而有的则由检察院管辖。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行为人挪用资金数额的大小,是影响刑事责任轻重、有无的重要情节。计算行为人挪用资金的数额,主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挪用正在生成或支付利息的本单位资金的,在挪用期间内,给单位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但不能计入挪用资金的数额。

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所获取的利息、收益或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能计入挪用资金的数额。

3、在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情况下,挪用数额按下列方法计算:多次挪用不还的,挪用数额累计计算;以后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次挪用的资金的,挪用的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4、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其中有的用于非法活动,有的用于营利活动,有的用于个人生活或挥霍。应当首先按挪用的三种类型:即“超期未还型”、“营利活动型”、 “非法活动型”,分别计算其数额。已还的,以及用于个人生活或挥霍的尚不足三个月的应扣除。如果其中有一种达到相应的标准,就以本罪论处;三种数额均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但相加后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应以本罪论;三种数额均未到达相应数额标准的,相加后仍低于“数额较大”标准的,不应以犯罪论处。即便数额已超过“非法活动型”挪用资金罪的起点数额,也是如此。

挪用资金罪是由公安机构负责管辖的,由该机构立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整理案件材料,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2****0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5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职务侵占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挪用公款罪立案管辖是怎样?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表哥在外地出差,差不多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回公司,回公司就发现公司的资金存在问题,经过调差公司的财务私自挪用了公司的资金,准备报警处理,私自挪用资金罪管辖部门归哪个管辖?
[律师回复]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的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的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br/>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br/>(一)故意伤害案(轻伤);<br/>(二)重婚案;<br/>(三)遗弃案;<br/>(四)妨害通信自由案;<br/>(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br/>(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br/>(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br/>(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br/>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br/>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79浏览
挪用资金罪管辖
10w+浏览2024-10-18
挪用公款罪立案管辖是怎样?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管辖范围不包括管辖管辖的地方,可以不立案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级指定管辖的能否不立案 一般情况都是需要立案的,这标志着诉讼的开始。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综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形,由上级人民以裁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 1、管辖权不明; 2、有争议; 3、有管辖权的不宜行使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 3.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由该地、市的中级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高级人民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应逐级进行。 一、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二、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之间移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十六条 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批准。 下级人民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414浏览
挪用资金罪谁管辖
10w+浏览2024-02-18
挪用资金罪是谁管辖的案件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关于挪用资金犯罪的立案管辖,该罪状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理。所谓挪用资金罪,乃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内部雇员滥用其职权之便,将本单位的流动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非法借予他人,情节严重且涉及金额庞大、已经超出三个月期限尚未偿还者;或者虽然在三个月内归还,但数额巨大且进行了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者。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罪管辖地
10w+浏览2024-02-25
挪用资金罪管制多久立案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金额、用途等因素来确定的,没有固定的期限要求。通常情况下,如果挪用单位资金累计达到1万元至3万元,并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5千至2万元用于非法活动,都构成立案条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律师,我们乡下这里有个邻居重男轻女,把刚生下来的孙女给遗弃了,我气不过想上诉他,请问遗弃罪属于立案管辖吗
[律师回复] 报案程序的法律依据:<br/>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br/>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br/>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br/>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br/>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br/>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br/>以上内容就是关于遗弃罪管辖立案的相关法律说明和解释,希望您能满意
1.1k浏览
挪用资金罪的管辖
10w+浏览2024-10-28
非法集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罪管辖权
10w+浏览2024-11-1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管辖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78****600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54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502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