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与提起公诉区别是程序内容是不一样的,审查起诉主要就是因为对于公安机关的案件来进行一定的判断,看是否达到起诉条件。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再退回公安机关,应该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二、审查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可以将认定有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诉讼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重新侦查,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退侦的次数是有限制的,公安机关必须在规定的次数内完成诉讼案件的侦破,如果不能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环节,但是从主体上来说的话,都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检察机关负责的。同时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是在前,但是最终的起诉这个阶段在后面的,只有经过审查起诉这个环节才能够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