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纠纷分割后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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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承财产时出现纠纷,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签署和解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调解机构介入,对纠纷问题进行调解,也可以向由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财产继承纠纷分割后怎么解决?

一、财产继承纠纷分割后怎么解决?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若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但可以据此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起诉解决。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继承纠纷中有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指的是继承开始由于继承权的确认争执而产生的纠纷。共有纠纷指的是共同拥有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继承所得的财产除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般而言,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二、谁赡养老人谁继承财产吗?

不是的。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是否赡养和是否继承没有因果关系,在遗产继承方面,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那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顺序来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不是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遗产。赡养老人与继承遗产没有内在关联,无论是否赡养父母,子女是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可以不均等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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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纠纷分割后怎么解决?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财产继承纠纷分割后怎么解决,谁赡养老人谁继承财产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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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二、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处理之前,应当作出如下理解:
1、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如果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他人财产或某淫秽物品为一方所有),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
2、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的,可直接由有关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部分仅体现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进行审理。
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又会出现三种情形:漏分;反悔;非真实意志的协议。
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重点是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提出诉讼请求,但是在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当事人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如果想改变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就必须掌握对方胁迫、欺诈的证据,否则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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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的父亲年老了,想要把遗产留给几个儿子,但是老爷子走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现在两个几个儿子开始争财产了,弄得不可开交,想问一下有什么遗产分割案例,如何解决财产纠纷呢?
[律师回复] 你好。对于你提到的房屋遗产继承案例纠纷如何解决的问题,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仅以参考。
一、确定遗产范围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二、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
  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
  
三、遗产转移的方式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转移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四、遗产如何继承
  因此,实践中遗产如何继承,一般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确认: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五、分析遗嘱是否有效
  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1)各种遗嘱的相应形式要件。如公证遗嘱应当具备公证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制作公证书等程序;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包括电脑打印)、亲笔签名、注明书写时间;代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代书人和证明人签名,并注明代书和签名时间;录音遗嘱要有两个以上在录音制作现场的见证人的证明;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授,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后来未恢复订立书面遗嘱的能力。其中,所有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2)遗嘱的实质要件。如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留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
共有财产分割纠纷继承时效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案例:一九六八年王某父亲死时留下六间房屋,王某与兄妹共三人。由于当时工作需要,王某和姐姐到外地去,就对哥哥说,房子留到以后再分。于是这六间房由王某哥哥一人居住。一九八九年王某哥哥去世,由王某的两个侄子住这六间房。现在王某已离休,想叶落归根,回故乡居住,向侄儿要两间房,谁知侄儿说:祖父已死二十余年,这房子一直由我父亲居住,早为我父亲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明确规定,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余年的,不得再提讼。你现在已无权再要房了。评析:笔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就继承关系来说,王某父亲已故20余年,即继承开始20余年,已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但是,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又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该纠纷中,王某父亲死后,兄妹三人已讲明父亲留下的六间房屋以后再分,由其哥哥暂住。这说明王某父亲的遗产未作处理,且王某和其姐姐并未放弃继承,应视为他们是接受继承。所以这六间房在未分割前,应属王某兄妹三人共有,该纠纷实际上是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属共有财产的析产纠纷,而不是继承纠纷,故不受继承时效的限制。因此,王某完全有权分得这六间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王某可据此与其侄儿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与姐姐一起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提讼,请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熊联彬童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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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自行协商。平等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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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有一套房子,但是继承人有三个本人不在房子的本地,请问关于房产遗产纠纷,遗产继承的问题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1.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2.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5.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
(一)项或第
(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6.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7.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8.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9.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10.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1
1.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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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分割纠纷,继承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案例:一九六八年王某父亲死时留下六间房屋,王某与兄妹共三人。由于当时工作需要,王某和姐姐到外地去,就对哥哥说,房子留到以后再分。于是这六间房由王某哥哥一人居住。一九八九年王某哥哥去世,由王某的两个侄子住这六间房。现在王某已离休,想叶落归根,回故乡居住,向侄儿要两间房,谁知侄儿说:祖父已死二十余年,这房子一直由我父亲居住,早为我父亲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明确规定,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余年的,不得再提讼。你现在已无权再要房了。评析:笔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就继承关系来说,王某父亲已故20余年,即继承开始20余年,已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但是,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又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该纠纷中,王某父亲死后,兄妹三人已讲明父亲留下的六间房屋以后再分,由其哥哥暂住。这说明王某父亲的遗产未作处理,且王某和其姐姐并未放弃继承,应视为他们是接受继承。所以这六间房在未分割前,应属王某兄妹三人共有,该纠纷实际上是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属共有财产的析产纠纷,而不是继承纠纷,故不受继承时效的限制。因此,王某完全有权分得这六间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王某可据此与其侄儿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与姐姐一起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提讼,请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熊联彬童代群
遗产纠纷中房屋财产分割是如何解决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纠纷中房屋财产分割是如何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
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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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继承权纠纷,如何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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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吗,房产继承纠纷协商解决
[律师回复]
一、遗产继承纠纷可以调解吗所谓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继承纠纷时主要依据继承法和有关法规调解,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互助团结、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发扬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道德风尚,巩固新型的家庭关系。发生继承纠纷怎么办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解决,分别是:
1、自行协商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提讼。所以,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可以调节。
二、遗产纠纷协商解决时注意什么所谓自行协商解决就是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还可以节省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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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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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被继承人债务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实际上如果说被继承人生前是有债务的情况之下,那么首先是需要对于债务来进行清偿的,这样才能够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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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能仲裁吗,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一、遗产继承纠纷能仲裁吗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
二、遗产继承纠纷该怎样解决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达成的协议也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

2)合法原则。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提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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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财产纠纷,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退伙的财产的分割 1、退伙的,需要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情况进行结算分配,退还退伙人享有的份额。 2、退伙财产分配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具体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3、退伙时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只有负债的,负债也要由退伙人分担。 合伙人退伙纠纷的处理 个人合伙是指两名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纠纷的最本质的是权利和利益的纠纷。在盈利时一部分人想排除另一部分人的合伙人资格,或者一部分人想维护或者争到合伙人的资格;在亏损时一部分人想否认自己合伙人的资格或想让另一部分人与自己共同承担亏损,确认另一部分人的合伙人资格,再就是在入伙或者退伙问题上。 合伙的内部纠纷主要存在于:内部盈余分配纠纷;退伙引起的财产处分纠纷;合伙终止时的财产分配纠纷;合伙经营中伤残、死亡等引起的纠纷。 1、合伙人退伙时发生的财产处分纠纷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合伙人退伙时处分的合伙财产,包括合伙时个人依照协议出资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中的债权、债务。退伙时原则上应将入伙的财产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有困难可折价处理。因其退伙时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理由以及过错方形成的责任,确立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合伙关系终止时财产分配问题: 合伙关系终止时,首先要进行审计清算,对合伙财产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且协商有争议,如出资款项等,按出资数均等处理。出资数不相等的,照顾出资数多的合伙人利益。 3、合伙人因伤残死亡的处理问题: 这一问题的处理比上述两个问题的处理难度大。要区别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合伙人不是为合法经营活动,而是纯属于自己行为造成伤残,如有他人损害的,由他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属自己过错,由自己承担责任。合伙人在合伙经营劳动过程中致伤残死亡的,如果合伙投入保险的,按保险公司规定实施理赔;如果第三人致害,由第三人根据过错责任承担赔偿。如果没有人身保险,也不是他人致害的,应由合伙人负责伤残、死亡的医疗、安葬等费用及抚恤金。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依照劳动法规进行处理。
朋友在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时候发生了纠纷 之前没想过起诉 现在想起诉解决 请问房产继承纠纷诉讼期多久 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继子女、同居者等继承问题,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二)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1994年后法律对以夫妻名义同居就有夫妻身份予以了否定。《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死亡一方尽了较多义务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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