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无条件离婚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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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登记结婚后不能申请无条件离婚,目前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但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申请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原告需要跟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等,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对其他问题都有一致的解决方案。
申请无条件离婚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一、申请无条件离婚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我国没有无条件离婚制度,协议离婚起诉离婚都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离婚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离婚的合意,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离婚合意。

4)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已经作出适当处理。

5)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适当处理。

2、起诉离婚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离婚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诉,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无条件离婚,协议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虽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起诉离婚后,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选择哪种离婚方式,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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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无条件离婚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申请无条件离婚需要满足哪些要求,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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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强拆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满足什么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A、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B、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C、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D、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E、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F、超越职权;
G、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我们面对占地及应该怎么做
一是得知要占地时及时留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
二是要他们要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其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
三是占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绝不在对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补偿协议上签字,即使土地被占、房屋被拆;
四是在土地被占、房屋被时,不要因为利益受损而用你们的身体去阻挡、上房、(生命宝贵,不能重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尽管目前法律力量弱,但只要坚持)正当维权,争取合理补偿还是没问题的。政府()及相关部委都在征地拆迁领域出台了法规政策,是不愿意看到这些问题存在的,只是个别地方政府及官员在某些方面违法,高层政府官员对此会有一个理性的态度,不一定完全与下级政府及部门官员一个腔调。
如果没有合法手续我们是要求合理补偿还是要求退还土地、恢复原状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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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要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结婚要满足哪些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结婚不是想结婚就结婚的,结婚要满足结婚的条件,即没有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婚龄;没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不是近亲结婚等。
一、结婚的条件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二、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
1、领表
将双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原件准备好,两个人一起到领表的地方,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会发一张表,里面主要填写一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等)。
2、登记
在婚姻登记室外面等候,叫到号码后进入对应的座位,工作人员会问一些简单的问题,然后发给每人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后,工作人员要求男女分别先后站立,念声明书。工作人员会把两张结婚证交给新人并送上祝福。交费:9元。
个人无抵押小额小额贷款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 2、申请人在所贷款地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良好,无行为。 4、申请人贷款不得用于投资股市、期市等。 5、申请人有所在地的身份证、户口本。 6、申请人需要有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水煤气缴纳的费用等。 个人小额短期贷款是指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30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个人小额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其中信用方式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其中以信用方式贷款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以上,采用信用方式的上浮在80%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都是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数量十分有限,因此在选间机构贷款时,要先查看该公司的相关证件是否真实齐全。 由于办理贷款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项重点控制管理的业务,个人一般是不具有代理资格的,一定要到正规合法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可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去申请贷款。 很多的贷款机构打着有身份证就可办理无抵押贷款的广告,其实很多都是有着欺诈行为的,很多的诈骗罪犯以这种“无抵押贷款”为借口获得了借款人的有效信息,然后利用网上银行来把贷款人的资金取走,所以要小心那些表示用身份证就可办理贷款的机构。 如今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高于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否则则为高利贷,不受国家保护,所以要小心那些利率很高的贷款机构。
满足结婚的要求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满足结婚的要求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自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国家晚婚的标准是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结婚。国家对晚婚晚育仅仅是鼓励,鼓励的内容有法定的予以晚婚假、晚育假,也有所在单位或地区规定的一些优惠待遇。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四、结婚禁止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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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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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产赠与需满足的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③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④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⑤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⑥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房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是: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但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
2、房地产赠与公证。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赠与有规定,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中,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书面申请内容:赠与人说明赠与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并明确是无偿赠与;
4、证件资料。双方在提交赠与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
①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④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赠与双方的证件资料,调查产权及房屋状况;
7、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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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减刑需要满足哪些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减刑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
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
(1)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服法;
(2)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
(3)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限度条件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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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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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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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要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西方×饭店与×农场主签订购买火鸡合同,准备圣诞节食用,但×农场主,未能按期将所需火鸡交与西方×饭店(因为过了节,就不吃火鸡)故×饭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鸡愈期交货,只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赔偿损失。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或仲裁机构。
由此可见,并不是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都足以使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只有当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根本违约或违反合同条件时,对方才能解除合同。如果属部分违约,可协商部分解除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当然,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另外,如果属政府批准成立的合同,其解除时还应报批准单位备案。
关于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能否同时并用问题,德国法规定:解除合同与赔偿不能并用。解除合同就不得再要求赔偿;要求赔偿不能再解除合同。
我国与大陆法系相同:解除合同与赔偿可同时并用。
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
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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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什么要求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什么要求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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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车牌照过户需满足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车牌过户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2,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处理完毕。
三、河北机动车牌照过户流程流程
一:向当地公安车管站领填《变更表》一式二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对照行驶证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相同的印章,在车主申请栏目加盖新车主印章,单位车辆附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私车交附车主身份证复附件,新车主还需领填《机动车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新车主印章并将发动机、车架号拓印粘贴清楚,到当地公安车管站办理送检手续由车管站在过户表上签注意见,并将原《机动车登记表》一同附上。流程
二:请到车管业务窗口办理过户登记,车管业务员在《变更表》的审核意见栏签注意见,在原底册及行驶证的相应给予登记签章,在微机进行车牌过户登记,经当班科领导复核后,需到收费处交纳有关费用,重新打底卡。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过户车主要将车辆直接到检测站进行检验,当检验站的检测数据显示合格之后,到业务窗口审核,核对原底档,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办理过户:
1、赠送车辆(指批车类),以及新车落籍不足六个月的;
2、人民通知暂扣的,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或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能够以及控购新车主无控办“申报牌照证明单”的;
5、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的,以及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以及军车改挂。
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
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
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过期不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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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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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姻合意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姻合意要满足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姻合意又称“结婚合意”或“成立婚姻的合意”。男女双方在结婚问题上意思表示一致。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必然要求,是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
婚姻合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当事人合格。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是有婚姻行为能力的人,不仅已达法定婚龄,而且能够理解结婚的意义和后果。因此,未达法定婚龄的人同意结婚的表示,因患精神病等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临时处于精神错乱中的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都属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
出于受欺诈、威吓、胁迫和重大误解等原因所作的同意结婚的表示,以及双方通谋专为表示形式的虚构的婚姻,也属无效。
3、意思表示须符合法定方式。
男女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婚姻合意由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确认。双方在此以前于其他场合作出的同意结婚的表示,只能认为是成立婚约即订婚的合意,而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成立婚姻的合意。
相关知识: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结婚自由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的自由。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律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但婚姻自由是有限度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这一问题,学术界有不同观点。
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77条中规定的“被害人”,作为犯罪侵害的对象,应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因为二者都是可能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譬如在故意伤害罪、故意罪等以侵害人身权利为对象的犯罪中,被害人当然只能是自然人,但在诸如盗窃、、抢劫、故意放火等犯罪活动中,被害人显然应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近亲属是与死者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获得的赔偿,理所应当看作是被害人遗产的范围,因而,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备事实根据。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可以”应理解为“应当”,即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责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它既是公诉机关,又是附带民事原告人,享有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权利。但需要强调的是,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权同被告人就经济赔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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