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者和单位之间的情形确定的。在关于劳动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大多数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存在问题,此时作为劳动者的话,要及时的了解和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这一方,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仅限于基本劳动条件。

二、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不确定,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劳务关系的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乾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

4、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产生了争议,在对纠纷进行处理之前就需要先对双方之间的关系作出认定,看究竟是否属于劳动纠纷。因为还有可能存在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其他的情况。那么就会对之后争议的解决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通常认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实往往都是通过双方之间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来判定,但要是没有签订的话,则也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进行佐证。

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尤为重要,这不仅仅对工资和奖金是一种保障,也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一种能够保障,所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保护自己的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学徒有工资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学徒有工资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们公司是收学徒的,但是收学徒就需要与人家签订合同,所以想咨询一下现代学徒制三方协议的范本内容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专业名称)专业现代学徒制三方协议书 甲方(学校):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企业):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学生/学生家长): 地 址: 身份证号: 法定监护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校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及简介 。 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及简介。详细内容(公司详细介绍)见附件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甲乙丙三方本着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创新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促进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进步,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 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的原则,确定在(专业名称)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专业名称)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以企业的用人招工需求为标准,制定现代学徒班招生考核标准,采用“招生即 第 2 页 共 3 页 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在“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基础上,实施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 甲方联合乙方共同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执行团队,明确团队结构及分工职责。其中甲方专业带头人3名,骨干教师5名,“双师型”教师比例100%,乙方企业技术骨干作为兼职专业教师6名,行业能工巧匠作为专任专业教师3名。 甲方主导建立学徒信息档案,详细记录学徒在校学习、在企实习实训的经历、奖惩等,便于学徒管理、测评、就业等工作的开展。 在现代学徒班中,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达成明确的协议和契约,形成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可切实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推进产教融合。
二、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全过程。 2.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管理机构的筹建、学校工作人员的组成,教师队伍与专门管理人员的配备。 3.联系合作企业共同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生源和招生计划数申报、生源资格审查、考核选拔与招录、转专业、学徒协议签订、中途丙方退出善后安排、补录等招生招工工作。 4.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学徒)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以及校内学习日常管理工作。 5.提供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内运行所需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实训室、教学器材设备等。 6.组织购买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学徒)的在校责任险、学生意外伤害险等保险。 7.指派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到企业进行在岗工作,指派教师到企业全程参与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和企业、师傅进行充分交流,进行专业调整与课程改革,改革实施学徒制专业的课程,使之更适合于学徒制教学; 8.建立奖惩制度,对学徒、下企业教师和带教师傅举行评优活动,对于优秀的带教师傅、下企业教师和学徒按相关奖惩制度进行表彰和奖励。 9.提供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办班及相关研究项目开展所需经费,并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相关各类经费的发放以及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与推广。 10.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支持和项目申报。
学徒期间劳动关系成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学徒期间劳动关系成立问题解答如下, 张某在一家汽车修理部当学徒工,他在帮老板王某修车时受伤,于是要求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得到赔偿,王某认为他只是学徒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并请求依法确认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9年6月,张某经熟人介绍以学徒身份进入汽车修理部,跟随业主王某学习汽车修理。其间,汽修部免费提供张某中餐,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去年5月,张某在修理大货车按压油管时手指严重受伤。同年8月,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张某申请作出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决张某与汽修部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该裁决书中认定汽修部在2009年10月及2010年春节两次给予张某工资。王某不服裁决,向提讼称,学徒工张某在受伤前,汽修部从未支付过报酬或工资,双方也从未就劳动方面的相关事宜进行过协商,故劳动争议裁决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该案争议焦点为被告学徒期间与原告是否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基本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王某系经合法登记从事汽车电路维修的个体工商户,具备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张某学徒期间虽不能单独从事维修业务,其提供的也可能仅为简单劳动,但确系向特定主体即单一、固定地为王某提供劳动;王某不认可曾支付被告工资或报酬,但承认免费提供张某中餐,故张某为王某提供的劳动应视为有偿劳动;张某接受业主王某的工作安排和业务培训,双方客观上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因此,张某学徒期间与王某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芜湖市弋江区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无不当。王某以未支付张某学徒期间劳动报酬为由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予支持。(朱顺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存在顶替学籍30年了现在怎么处理?
顶替学籍30年了现在将会对此进行行政罚款的处罚,除此之外,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将对此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了,从民事角度上来说的话,这是侵犯他人所拥有的合法权利,所以是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对方对此进行赔偿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代缴社保,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用工关系的,则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缴纳社保的主体是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会保险,则是依法不予认可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关系与学徒关系怎样界定
[律师回复]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所以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并不是很容易区分。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关系来推卸劳动法上的责任。本条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确定了5个参考标准来认定劳动关系,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形成职业性的从属关系或劳动者的劳动并不是用人单位业务必须的组成部分时,双方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对是否是事实劳动关系应根据其性质具体判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主要凭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上述凭证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上述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5项证据中,虽然都具备单独成立的条件,但是有些情况下,“孤证”的效力要打些折扣,所以,劳动者应当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证据,使其成为“证据链”相互印证,那么它的效力就大大增加了。  在上面的5项证据中,第一次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列为有效证据,这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比如你有了其他证据中的一项“孤证”,再加上同事的证言,那么就有力得多了。  本条的规定,还把“证据倒置”运用到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中。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存在成都学历入户骗局现象吗,学历落户需要注意什么?
不存在的,现在自考本科+学位,现在是不可以通过学历入户的,但是不要灰心,自考本科学历还是有用处的,广积分落户可以加60分。自考本科选择技能落户的话还要加一个中级职称。
10w+浏览
请问学徒制三方协议是怎样的,和别的一样吗?我是一个技术学院的毕业生,企业说要签订学徒制三方协议。
[律师回复] 你好,学徒制三方协议范本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校、企业、学徒三方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企业):
丙方(学徒): 见附表
根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要求,丙方由甲方派遣到乙方企业,跟随乙方学习岗位技能,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指导培养丙方学习。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中的责任和权利,在专业微观层面直接地、具体地落实教育部“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要求,使项目实施计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推进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进度要求,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专业与 双主体育人,三方在意愿一致的基础上,就学徒培养等事宜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机构中甲方工作人员及专任教师的选拔与配备。
2.甲方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学徒)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等。
3.丙方进入乙方学习前,甲方应事先给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注意事项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等学习。
4.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和对应岗位师傅人数(每个师傅带5个以内的学徒),向乙方派遣学徒。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学徒名单信息以纸质版或电子版形式交乙方,并积极与乙方师傅沟通交流学徒情况,以便更有利于下一步的培养。
5.结合岗位职责要求,甲方要与乙方共同讨论、制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校、企)以及具体的学徒训练计划,完善教学材料,共同开发相应课程,共同做好教师师傅“双导师”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共同组织对教学过程和结果的考核评价,共同开展教学研究与项目研发等。
~ 1 / 4 ~
6.甲方负责按照双方确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表等教学文件落实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内课程的教学组织与运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7.学徒期间,甲方要本着有利于提高学徒职业素养和技能的原则,与乙方一起进行共同管理。
8.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中,甲方要与乙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于计划的执行情况、计划的中途变动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交流,项目组要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做出判断和建议,作为下一步实施的参考。
9.对乙方反馈的丙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教育,或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机构中乙方工作人员及带徒师傅的选拔与配备。企方师傅遴选标准要满足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师傅标准规定的要求。
2.学徒期间,乙方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3.学徒期间,乙方与甲方一起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学徒)在岗工作(学习)的日常管理。
4.乙方严格按照《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校、企)的相关要求,安排丙方相关知识的学习及操作技能的训练。
5.学徒期间,乙方师傅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持紧密合作,确保学徒受到应有的岗位技能训练。
6.乙方根据丙方学习训练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轮岗项目和针对性的训练内容,确保丙方达到所在岗位的技能要求。
7.乙方应与丙方所在学校的指导教师保持紧密合作,营造有利于学徒职业道德和技能成长的学习氛围。
8.乙方对学徒在企业学习期间采用固定加绩效的方式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乙方免费提供住宿,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补贴以及乙方举办的各种活动。
9.学徒期满后,乙方对学徒所轮训的岗位技能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的学徒由甲方进行召回。
10.学徒期满,乙方对学徒和师傅举行评优活动,对于教学工作优秀的师傅和表现优异的学徒按相关激励制度进行表彰和奖励。
1
1.学徒期满后,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乙方对于表现优秀的学徒优先留用。
~ 2 / 4 ~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学徒)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乙方的安排及管理,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保守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学习结束后,及时移交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带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2.丙方跟随乙方师傅进行指定岗位技能训练,要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各项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爱护设备,爱护工具,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
3.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工艺流程,保证学习和生活安全。
4.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乙方要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5.丙方不得擅自离开学徒岗位,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并作好工作交接。
6.丙方应珍惜实习机会,多思考、多请教、多总结。学习结束后要学校相关要求提交学习材料。
7.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甲乙双方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不属于实习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的,如因企业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履行安全措施和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的由企业负责;如因实习学生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发生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如参与不法活动等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条款给其他人造成损失的,都应由违约方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在协议履行过程,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 3 / 4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各位律师好,我一朋友在理发店里到学徒,所以对于朋友当学徒学徒用工合同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单位名称 :
  主管领导 :
  指导师傅 :
  受培学徒 :
  经上级安排,受培者 与指导师傅 同志签订师徒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标准:
  经上级组织考试,受培者届时要达到岗位要求标准:
  年 月日 —— 年 月日为受训期(即试用期),出师通过考试检验技术水平。
  
二、各单位负责人、师徒双方职责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须尽到下列职责:
  
①对师傅带徒弟工作要全盘管理跟踪,时刻关注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
  
②负责每周组织一次专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效果跟踪评价,培训内容围绕生产工作内容设计;
  
③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师傅带徒弟效果评估考试工作,受训期(试用期)满,徒弟考试每达标一名,师傅可以领取100元的带徒津贴;
  2.师傅须尽到下列职责:
  
①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传授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根据应知应会及考核要求对徒弟制订培训计划;
②按计划向受培者传授本岗位的技术知识和应会操作技能,保证限期达标;
③负责对徒弟从严教、从严管,传带优良作风,负责指导和解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隐患,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和帮助徒弟,不出现违纪现象和生产事故;
  
④与徒弟共同学习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支持徒弟的创新意识,鼓励徒弟参加各类技能竞
  赛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指导徒弟培养好的安全、文明生产习惯,为人处事先要做到模范、榜样作用;
  
⑤按照要求在上级的领导下,负责搞好对徒弟的考核鉴定,并提出有关奖罚建议。
  3.徒弟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心本职工作,虚心学习、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热爱劳动;
  
②尊敬领导,尊敬师傅,服从指导,服从管理;
  
③认真学习技术,虚心请教,练好操作基本功,保证限期达标;
  
④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施工作业,虚心请教技术难题,保证生产安全,培养优良作风;
  
⑤认真钻研新技术、新工艺,利用所学知识并加以应用,为搞好安全生产做贡献,立志岗位成才,争当优秀徒工。
  
三、权限及奖罚:
  1.指导师傅有权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给徒弟分配工作和学习任务,有权向上级提出奖罚建议;
  2.徒弟有权要求指导师傅教授生产操作技能;
  3.徒弟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者,其指导师傅不享受带徒津贴。并处50元的罚款。
  4.指导师傅或徒弟一方不认真履行师徒合同,另一方有权向上级申请终止师徒合同,经上级裁定终止本合同,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罚;
  5.徒弟发生违章违纪及责任事故,如系指导师傅未履行合同所致,指导师傅应承担责任并接收处罚。
  
四、本合同须附上由指导师傅编制的《学徒培训计划》。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指导师傅、徒弟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领导: 指导师傅: 受培学徒: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监督执行: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不一定要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出资方,则法定代表人不能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如果法定代表人扮演的是类似于高管的角色,则可以依据事实情况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也有观点认为,无论是从劳动关系的认定因素,还是从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来看,法定代表人与公司都不成立劳动关系。
从司法实践来看,即使认为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但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会比认定普通劳动关系更为慎重和严格。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这一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以下几个考量因素:

一、劳动合同。这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基础;

二、社保的缴纳。如果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则公司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三、提供劳动。认定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公司提供劳动需格外注意,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具有双重属性,其行为既可能是职务行为,也可能是个人行为,需要仔细加以区分;

四、获取报酬。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否从用人单位处获取报酬,依据的是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五、接受管理、服从安排。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现有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按原规则在履行的,表示劳动关系继续。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找了一份工作,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公司这边说是非全日制的,所以不给我买保险,劳务关系和非全日制用工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呀?
[律师回复]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
  
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保护。
  
3、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二、非全时工作制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关系的另一种形式,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4、对于劳务关系,譬如退休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劳务关系。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现代学徒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