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老公在外借债不还导致夫妻离婚的,通常情况下不能算作婚姻过错方,但是妻子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经法院认定债务属于老公个人欠下并未用于共同生活,则离婚后妻子不用承担任何债务偿还责任,否则债务属于共同承担平均进行分割处理。
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

一、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

老公在外借债不还导致离婚的,虽然不算婚姻过错方但是如果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并且不承担任何债务偿还责任,经人民法院认定属实后予以批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如果是婚前共同财产和债务就要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

2、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需要所负债务;

3、债权人举证合法证明是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达成借债合意的。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下大额债务,这笔钱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的,另一方无需承担,若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还可以判决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有证据证明欠债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

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综上所述,老公在外借债不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下,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经法院认定情形属于予以批准,如果债务属于老公个人欠下,则妻子离婚后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偿还责任,具体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购置夫妻共同财产,以此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5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老公在外欠债 老婆需要还吗
老公欠债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债,并且也认定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婚后老婆是没有偿还义务的。而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
10w+浏览
老婆在外面借了90多万外债,我概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有私人的,有网贷的,有高利贷的,我该如何面对
[律师回复] 不建议考虑此种行为。    rn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rn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rn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rn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r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n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n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有了外遇算过错方吗
如果有外遇了,是否算过错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外遇的一方与对方有同居的行为,那么就是属于过错方,如果没有同居的行为,那么不一定算是过错方根据规定,如果由于对方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话,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网贷借款,借款人意外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网贷借款,借款人意外死亡,债务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二、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有承担偿还责任吗请求权基础无非有二,一是法律规范基础,二是事实基础。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该规定看,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这里的“继承”,是指诉讼时已经发生并经证明存在的继承而不是可能存在的继承或者将来可能、必然发生的继承。由于继承是家庭内部行为,外人很难知悉遗产范围以及是否继承,所以司法实践中常有这样的判决“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对其正确与否进行判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案件的审理范围这一问题。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老公在外欠债老婆要一起承担债务吗?
老公欠债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债,并且也认定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婚后老婆是没有偿还义务的。而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
10w+浏览
我前夫在我们婚姻关系当中借的外债,现在债主起诉我索要偿还,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但事实婚姻效力至今不能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1984年8月30日以前,承认事实婚姻。?
二、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限制承认事实婚姻。1980年《婚姻法》施行后,最高院于1984年8月30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事实婚姻是违法的,应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作了限制性的解释。要求起诉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和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而将那些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起诉时双方或一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的,排除在事实婚姻关系以外,作为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至此我国司法机关开始限制性的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意见》第1条、第2条规定,在1986年3月15日以前如果事实婚姻双方在起诉时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则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在1986年3月15日以后事实婚姻双方如同居时均符合法定条件,也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否则都认为是非法同居。该《意见》第4条规定,离婚后的双方未履行复婚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为非法同居。
(3)规定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最后期限于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三、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不承认事实婚姻。?
四、2001年4月28日后,事实婚姻效力待定。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人恶意逃债算不算过错?
债务人恶意逃债算过错,债务人如果在债务到期之后存在着无偿的转让、赠与财产或者是隐藏财产等相关的行为,如果造成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办法实现,那么是可以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对此认定为恶意的逃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老公借贷炒股欠债,离婚时老婆要还一半外债吗
[律师回复] 很多人对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不是很清楚,夫妻共同生活久了就难免会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当夫妻一方欠债时,另一方怎么进行避免呢?
首先,关于财产和债务做书面约定;
其次,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