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行为人。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满足特殊防卫的条件的,此时就是可以免责的,但是在特殊防卫中,一定是要提供证明特别防卫的证据材料的。
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什么?

一、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什么?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行为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必须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中。

3、必须具有防卫意识。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

根据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可以看出,进行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和存在。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实施,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所在。认定不法侵害应注意其具有的侵害性、违法性、紧迫性、可制止性四个方面特征。在确认必要限度的时候,可将决定防卫强度分成三类:(一)侵害方的情况;(二)防卫方的情况;(三)客观条件。防卫的客观条件是指实行正当防卫的时间、地点和环境等客观情况。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的特殊免责事由的规定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一样,都是可以免责的,对于正当防卫来说,是有相应的条件需要满足的,一般来说,判断行为人的条件是否是正当防卫,此时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具体地进行分析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特殊假想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
特殊假想防卫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对于正当防卫是当经历了侵害行为的时候从而为自己作出的反抗和防卫等行为,而假想防卫是还没有受到侵害之前出于想法去防卫从而造成对方伤害,所以不是正当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特殊防卫中有哪些特征,特殊防卫存不存在,特殊防卫
[律师回复]   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应当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防卫过当的法律概念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刑法并未规定具体标准,在刑法学界多数认同“相当说”,即认为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根据“相当说”,防卫行为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在下班的路上被抢劫了,当时很紧张由于我拿出了包里的水果刀向歹徒刺了过去,请问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特殊正当防卫规定了什么?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
[律师回复] 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除了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外,更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对此应注意特殊正当防卫规定几点:(1)对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2)对于轻微暴力犯罪或者一般暴力犯罪,不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才没有防卫过当的问题,其中的“行凶”一般是指杀人与重伤的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3)并非对于任何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进行防卫都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当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才适用上、述规定。例如,对于采取不会造成他人伤亡的麻醉方法进行抢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就不能适用上述规定。(4)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并不限于刑法条文所列举的上述犯罪,还包括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抢劫枪支弹药、劫持航空器等。(5)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已经结束后,行为人将不法侵害人杀死杀伤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例如,甲使用严重暴力抢劫乙的财物,乙进行防卫已经制止了甲的抢劫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乙不得继续“防卫”造成甲的伤亡,否则属于事后防卫。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对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杀人、抢劫等能否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应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何种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
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限于生命与重大的身体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5、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如抢劫枪支弹药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必须属于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对之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6、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具备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违法行为,而不要求不法侵害者具备有责性。但是,应当严格限制对缺乏有责性的暴力犯罪的特殊正当防卫。
7、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防卫过当,特殊防卫,哪些不存在?
[律师回复]   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应当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防卫过当的法律概念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刑法并未规定具体标准,在刑法学界多数认同“相当说”,即认为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根据“相当说”,防卫行为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特殊正当防卫要负法律责任吗
特殊正当防卫(或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特殊防卫和防卫过当,哪些情况存在
[律师回复]   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应当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防卫过当的法律概念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刑法并未规定具体标准,在刑法学界多数认同“相当说”,即认为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根据“相当说”,防卫行为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正当防卫的特征
[律师回复]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反对不法侵害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
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
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综合上面的说的,别人动手打自己那么自己在合理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还击的,正当防卫自己的合法利益都是可行的,而且也不会承担任何的刑法责任,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算是合理、合法。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特殊情感下,正当防卫是否适用?
所有行为的串联摧毁了一个人的精神支撑。为了挽救最后的尊严,于欢杀人。从常人的基本意识判断,于欢面临的危险远远超过了自身的人身危险甚至是死亡。按照刑法“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来讲:既然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防卫行为,可成立正当防卫。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表妹出门去上班的时候,表妹迎面走来一个人抢走了我表妹的包包,表妹现在担心自己的包包被抢走了防卫的打伤了对方了,特殊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应当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防卫过当的法律概念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刑法并未规定具体标准,在刑法学界多数认同“相当说”,即认为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根据“相当说”,防卫行为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特殊情感下进行正当防卫,是否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所有行为的串联摧毁了一个人的精神支撑。为了挽救最后的尊严,于欢杀人。从常人的基本意识判断,于欢面临的危险远远超过了自身的人身危险甚至是死亡。按照刑法“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来讲:既然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防卫行为,可成立正当防卫。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的特征是什么
[律师回复]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战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正当防卫必须是不法侵害是现实存在的,且正在进行,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的意识。只能是针对侵害人本人二作出的防卫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防卫行为必须是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此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的对象是警察吗?
[律师回复] 下列几种情况下被警察攻击时候可以采取正当防卫
1.被警察误认为是犯罪份子或误认为正在参与犯罪,事实并没有犯罪并且没有明确犯罪行为,只是警察主观盲目判断或者判断错误.:被警察误认为是犯罪份子或误认为正在参与犯罪,此时警察并没有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完全可以在以后说清楚,故此是若是不服从警察的指令以至与警察动武,这不仅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反倒会构成嫌疑;
2.由于在日常生活或者警察日常值勤中意见不合发生口角争执而导致的警察报复性攻击,性质接近流氓斗欧,按理说如果只是口头争执警察无权攻击普通人.:由于在日常生活或者警察日常值勤中意见不合发生口角争执而导致的警察报复性攻击,这得分析着说。如果属于轻微的拳脚,不至于有生命威胁,可事后对其进行投诉并要求赔偿,若与之对打,只能将事态扩大不仅不存在防卫,至少会成为殴的参与者甚至有故意的嫌疑;但若是动用刀枪棍棒等并足以构成生命危险时可以进行必要的防卫,但只能以逃避非法攻击为限度,这也可以说是属于紧急避险。若超过限度的对抗,则会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甚至存在故意的嫌疑;
3.警察身穿警服主观故意进行殴打,侵害,谋杀,,抢劫等犯罪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身份的人都不可以触犯法律。当具有警察身份的人故意犯罪时,他的行为绝对不能代表国家赋予他的执法权,因此,这只能是他的个人行为,这时他的身份不再是警察而是犯罪嫌疑人,为制止其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对当事人或国家、集体、他人的人身财产的非法侵害的正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以达到阻止为限度,否则有可能造成防卫过当。你的补充内容其实已经包括在这里面了。但得注意:若是“击毙”,你的武器从何来如是自备的,则有“非法持有”的犯罪嫌疑,若是从其手中夺得,那他在失去犯罪工具(凶器)后就不再对被侵犯对象构成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这时的“击毙”行为已经不是防卫而是属于故意杀害了。附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对象是警察吗
[律师回复] 下列几种情况下被警察攻击时候可以采取正当防卫
1.被警察误认为是犯罪份子或误认为正在参与犯罪,事实并没有犯罪并且没有明确犯罪行为,只是警察主观盲目判断或者判断错误.:被警察误认为是犯罪份子或误认为正在参与犯罪,此时警察并没有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完全可以在以后说清楚,故此是若是不服从警察的指令以至与警察动武,这不仅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反倒会构成嫌疑;
2.由于在日常生活或者警察日常值勤中意见不合发生口角争执而导致的警察报复性攻击,性质接近流氓斗欧,按理说如果只是口头争执警察无权攻击普通人.:由于在日常生活或者警察日常值勤中意见不合发生口角争执而导致的警察报复性攻击,这得分析着说。如果属于轻微的拳脚,不至于有生命威胁,可事后对其进行投诉并要求赔偿,若与之对打,只能将事态扩大不仅不存在防卫,至少会成为殴的参与者甚至有故意的嫌疑;但若是动用刀枪棍棒等并足以构成生命危险时可以进行必要的防卫,但只能以逃避非法攻击为限度,这也可以说是属于紧急避险。若超过限度的对抗,则会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甚至存在故意的嫌疑;
3.警察身穿警服主观故意进行殴打,侵害,谋杀,,抢劫等犯罪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身份的人都不可以触犯法律。当具有警察身份的人故意犯罪时,他的行为绝对不能代表国家赋予他的执法权,因此,这只能是他的个人行为,这时他的身份不再是警察而是犯罪嫌疑人,为制止其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对当事人或国家、集体、他人的人身财产的非法侵害的正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以达到阻止为限度,否则有可能造成防卫过当。你的补充内容其实已经包括在这里面了。但得注意:若是“击毙”,你的武器从何来如是自备的,则有“非法持有”的犯罪嫌疑,若是从其手中夺得,那他在失去犯罪工具(凶器)后就不再对被侵犯对象构成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这时的“击毙”行为已经不是防卫而是属于故意杀害了。附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