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是要总公司入股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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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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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分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总公司入股,因为分公司的财产是属于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进行贸易活动。
成立分公司是要总公司入股吗?

一、成立分公司是要总公司入股吗?

成立分公司是不需要进行入股的,只要成立分公司就可以到登记机构进行申请,同时也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这样分公司就可以依法的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有人投资分公司都一般会直接向总公司处理。

总公司以入股的形式成立分公司的行为根本就不合法,因为分公司没有接受投资的权利,分公司不可能有注册资本,如果是成立子公司的话,可以以入股的形式去成立子公司,成立分公司的时候,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具体的经营项目即可。

设立分公司的话,那么首先需要提交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然后在程序上,首先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登记后,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申领营业执照,进行设立。因此要设立分公司的话,那么需要根据上述流程来进行分公司的设立。

二、分公司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机构,分公司对公司负责,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并无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分公司工商登记,分公司有负责人。分公司的行为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在公司发生经济或者刑事案件风险时,依法需要承担刑事或者行政上的责任。法律上的规避风险的主要途径是依法合规经营,在公司内部实现风险管控。这需要涉及到深入具体琐碎的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建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尽量减少法律风险。

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分公司的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备公司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的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要对总公司负责,可以对外订立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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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___________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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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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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_年___月_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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