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放弃继承权需要带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放弃继承权后反悔还可以起诉吗?
放弃继承权后反悔的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事实上,只要有继承权的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并不是必须办理公证,有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且该声明书符合法定条件的,就算没有公证书也具有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后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反悔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