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经营不善的辞退书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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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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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因员工经营不善的辞退书的书写,是应当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资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等。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出具相应的解除通知书的。
因员工经营不善的辞退书怎么写?

一、因员工经营不善的辞退书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通知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员工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因经营困难倒闭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数额依据劳动者工资和在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此时是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我国的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想要辞退劳动者的,此时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的,并且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解除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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