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点又复发了现在能处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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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十级点又复发了现在能处理,但是需要进行工伤复发的认定。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工伤复发这种情况的话,是需要及时的向用人单位报告,然后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认定申请,最后才能够获得相关的赔偿。
工伤十级点又复发了现在能处理吗?

一、工伤十级点又复发了现在能处理吗?

工伤十级点又复发了现在能处理,但是需要进行工伤复发的认定。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到社保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药费,否则就找单位报销,因为是工伤旧伤复发。但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医疗费用自理。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有关待遇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落实市属改制企业置换身份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待遇的通知》。

第七条 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住院治疗管理和费用结算。

(一)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程序:老工伤复发和职业病复发的住院医疗费由本人全额垫付,扣除自费药品费用、自费诊疗项目费用、超标准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后,余额部分凭患者或亲属签字的逐日住院费用清单,原始病历等相关资料,经区工伤保险处审核后,据实按年度限额报销。年度限额:伤残等级鉴定为1-6级的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住院费一年不超过3000元,年度内住院治疗的老工伤人员不再享受门诊医疗待遇。

(二)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在区工伤保险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急诊抢救的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特殊检查、治疗,但须于急诊住院的3日内(节假日顺延)凭医院急诊证明和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区工伤保险处补办住院及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否则,费用自理。

二、工伤伤残等级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虽然说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员工的所有医疗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配上斤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对于员工日后的相关治疗活动进行干预和帮助。将由员工自行来进行解决自己的医疗问题。但是如果员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就可以直接向单位进行相关索要赔偿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工作性的伤害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的,也是由专门的机关对此进行一定的认定,能够认定成功的话就可以获得赔偿的,同时还需要提醒注意有一些工作性的伤害,可能是后会存在工伤复发这种情况,那么也是需要进行工伤复发的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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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点又复发了现在能处理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十级点又复发了现在能处理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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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鼻骨骨折,做过复位手术,现在有点歪斜,而且右鼻骨突出,能评十级伤残吗评十级伤残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可能会有十级伤残;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4、《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鼻骨骨折,做过复位手术,现在有点歪斜,而且右鼻骨突出,能评十级伤残吗评十级伤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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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会有十级伤残;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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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十年后又复发,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规定供您参考。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假眼。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辅助器具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报经办机构同意。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安装假肢。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确认需要治疗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发原待遇、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矫形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规定的,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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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年以后又复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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