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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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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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达成合同解除条件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根本违约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一、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达成合同解除条件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根本违约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解除后还能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合同经解除,其效力消灭。但合同是溯及消灭还是向将来消灭,应视合同类型而定。通常持续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只向将来发生,已履行的义务继续有效,如供电合同等,一次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溯及既往,合同视为自始不成立,当事人已履行或因不履行而受损害的,则发生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的效力,换言之,解除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权益违反等价有偿原则,要平复这种权利义务的失衡,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之。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不再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终止,也可以按照法定条件终止。

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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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解除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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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试用期不符合被开除咋办
[律师回复] 尊敬的当事人,你好哦,刚刚您向我询问的内容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合理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执意要解除的话,您不用慌张,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维护你的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依据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2、第3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如果我以上的回答还是不能解决您的困惑的话,您可以继续向我追问哦,我会很负责任的为您解答,以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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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能够解除合同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符合哪些条件能够解除合同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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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解除合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西方×饭店与×农场主签订购买火鸡合同,准备圣诞节食用,但×农场主,未能按期将所需火鸡交与西方×饭店(因为过了节,就不吃火鸡)故×饭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鸡愈期交货,只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赔偿损失。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二、约定解除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之前,一旦这些条件成就,当事人则享有合同解除权,从而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而终止合同关系。
二是在合同订立以后,且在合同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之外,又订立了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内容的协议,使原合同被解除。这不是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抵销
抵销是指互负到期债务的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消灭相互间所负相当额的债务的行为。
抵销可分为两种形式:法定抵消、约定抵消
法定抵消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使相互间所负相当额之债务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什么条件符合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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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实现;再者就是在合同的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会履行自己的债务;或者是一方延迟履行的主要债务经催告之后也没有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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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解除取保候审要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解除取保候审要符合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解除取保候审要符合什么条件: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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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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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之前收养了一个小孩,现在因为经济问题想解除收养关系,请问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解除收养关系?
[律师回复]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二、如何才能解除收养关系如何才能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
二、如何才能解除收养关系如何才能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另一种是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
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
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
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下面是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6、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以上就是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如何解除收养关系”相关问题的介绍,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解除收养关系时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不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需要诉请法院解决的,往往需要专业的律师收集有效的证据链条,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在证据收集方面,律师必然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有了他们的帮助,才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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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解除合同符合什么条件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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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前提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审理后认为,

一,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关于试用期的限制性规定。

二,过了试用期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构成违法。经过调解,公司在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试用期引发的争议不少。好多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是免责期、白用期,从而肆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有的随意设置试用期,有的过了试用期还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职工,对此职工不得不有所防备。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向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为了防止单位利用试用期侵权,法律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都有明确规定:

一,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间待遇。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得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必须得按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三,解除合同必须有理由。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所以当单位说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应注意把握三点:一是要求单位举证该“录用条件”是否在招聘时向职工说明或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二是所谓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存在三是该解雇决定是否超过了试用期后再提出
6月,小张进入一家私营公司做文员。当时劳动合同订了2年,试用期为6个月,约定每月收入元,转正后为2500元。小张虽然是新手,但她工作还是很认真的,不懂就问,基本没有大的差错。但过了6个月的试用期后,经理竟跟小张说,公司效益不好,合同到此为止,公司多付给她1个月工资请她自己走人。小张回来跟父母一说,其父亲十分气愤,于是前去单位跟经理交涉。没想到此时经理竟说,小张工作老是出差错,根本不符合录用条件,叫她自己走人是给她面子。既然不领情,那单位马上可以开出解除通知书。
交涉竟是这样的结果,小张父亲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和小张赶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通过法律来讨一个说法。
他们也不愿意再在这样的公司工作了,故要求单位承担违法解雇的赔偿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试用期的设置是否合法二是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还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小张的劳动合同
职工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现在劳动合同订了2年,但试用期却是6个月,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另外,所谓的“录用条件”根本没有跟本人见面,更何况已经过了试用期,单位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解除合同显然是错误的。
单位认为:合同期和试用期都是协商一致的结果,故应按“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来处理另外,虽然解除决定过了试用期几天,但关键员工确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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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协议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条件下通知对方解除。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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